法規及相關知識學習資料:建設工程索賠
在國際工程承包市場上,工程索賠是承包人和發包人保護自身正當權益、彌補工程損失的重要而有效的手段。
1Z206061 掌握建設工程索賠的依據
建設工程索賠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當事人一方因對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確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經濟損失或權利損害,通過合同規定的程序向對方提出經濟或時間補償要求的行為。索賠是一種正當的權利要求,它是合同當事人之間一項正常的而且普遍存在的合同管理業務,是一種以法律和合同為依據的合情合理的行為。
一、索賠的起因
索賠可能由以下一個或幾個方面的原因引起:
1.合同對方違約,不履行或未能正確履行合同義務與責任;
2,合同錯誤,如合同條文不全、錯誤、矛盾等,設計圖紙、技術規范錯誤等;
3.合同變更;
4.工程環境變化,包括法律、物價和自然條件的變化等;
5.不可抗力因素,如惡劣氣候條件、地震、洪水、戰爭狀態等。
二、索賠的分類
(一)按索賠有關當事人分類
1.承包人與發包人之間的索賠;
2.承包人與分包人之間的索賠;
3.承包人或發包人與供貨人之間的索賠;
4.承包人或發包人與保險人之間的索賠。
(二)按照索賠目的和要求分類
工期索賠,一般指承包人向業主或者分包人向承包人要求延長工期;
費用索賠,即要求補償經濟損失,調整合同價格。
(三)按照索賠事件的性質分類
工程延期索賠,因為發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施工條件,或者發包人指令工程暫停或不可抗力事件等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承包人向發包人提出索賠;如果由于承包人原因導致工期拖延,發包人可以向承包人提出索賠;由于非分包人的原因導致工期拖延,分包人可以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工程加速索賠,通常是由于發包人或工程師指令承包人加快施工進度,縮短工期,引起承包人的人力、物力、財力的額外開支,承包人提出索賠;承包人指令分包人加快進度,分包人也可以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工程變更索賠,由于發包人或工程師指令增加或減少工程量或增加附加工程、修改設計、變更施工順序等,造成工期延長和費用增加,承包人對此向發包人提出索賠,分包人也可以對此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工程終止索賠,由于發包人違約或發生了不可抗力事件等造成工程非正常終止,承包人和分包人因蒙受經濟損失而提出索賠;如果由于承包人或者分包人的原因導致工程非正常終止,或者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發包人可以對此提出索賠;
不可預見的外部障礙或條件索賠,即承包商施工期間在現場遇到一個有經驗的出版商通常不能預見的外界障礙或條件,例如地質條件與預計的(業主提供的資料)不同,出現未預見的巖石、淤泥或地下水等,導致承包人損失,這類風險通常應該由發包人承擔,即承包人可以據此提出索賠;
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索賠,在新版FIDIC施工合同條件中,不可抗力通常是滿足以下條件的特殊事件或情況:一方無法控制的、該方在簽訂合同前不能對之進行合理防備的、發生后該方不能合理避免或克服的、不主要歸因于他方的。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導致承包人損失,通常應該由發包人承擔,即承包人可以據此提出索賠;
其他索賠,如貨幣貶值、匯率變化、物價變化、政策法令變化等原因引起的索賠。
(四)承包商向業主的索賠
在建設工程實踐中,比較多的是承包商向業主提出索賠。常見的建設工程施工索賠如下。
1.因合同文件引起的索賠
(1)有關合同文件的組戚問題引起的索賠;
(2)關于合同文件有效性引起的索賠;
(3)因圖紙或工程量表中的錯誤而引起的索賠。
2.有關工程施工的索賠
(1)地質條件變化引起的索賠;
(2)工程中人為障礙引起的索賠;
(3)增減工程量的索賠;
(4)各種額外的試驗和檢查費用的償付;
(5)工程質量要求的變更引起的索賠;
(6)指定分包商違約或延誤造成的索賠;
(7)其他有關施工的索賠。
3.關于價款方面的索賠
(1)關于價格調整方面的索賠;
(2)關于貨幣貶值和嚴重經濟失調導致的索賠;
(3)拖延支付工程款的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