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評集訊:2013年北京高級經濟師報名時間為6月1日至6月20日的通知
關于2013年度北京市高級經濟師資格試行考評結合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原北京市人事局《關于高級經濟師資格試行考評結合有關問題的通知》(京人發〔2004〕54號)、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13年度職稱評審工作安排的通知》(京人社專技發〔2013〕9號)精神,現將2013年度北京市高級經濟師資格試行考評結合考試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 報名條件
申請參加高級經濟師《經濟理論與實務》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獲得博士學位,取得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后,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2年;
(二)獲得碩士學位或本科畢業學歷后,取得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滿5年,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3年;
(三)獲得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后,取得非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滿5年,持有經濟師資格證書,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5年;
(四)獲得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后,取得非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滿10年,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5年;
(五)獲得碩士學位或本科畢業學歷后,取得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滿3年,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3年,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或獲得專科畢業學歷后,取得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滿5年,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5年,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省(部)級及以上行業標準、規范的主要起草人;
2、公開出版專業著作,且獨立撰寫5萬字以上。
(六)具有大學普通班學歷或獲得?飘厴I學歷滿10年,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20年,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滿8年,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5年;
2、取得非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滿8年,持有經濟師資格證書,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5年;
3、取得非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滿10年,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5年。
(七)已取得非財經類專業高級資格,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3年。
以上考試報名條件中,“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系指經濟師(含國際商務師)、會計師、審計師、統計師、社會科學系列助理研究員和講授財經類課程的講師。
對于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的國家規定可直接聘任經濟師職務的職(執)業資格,可視為經濟師資格,相應證書可視為經濟師資格證書。
對于申報高級國際商務師的人員,在報名時須持有國際商務師資格證書,其中“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和“經濟師資格”均特指“國際商務師資格”,“從事的經濟專業工作”特指“國際商務工作”。
上述專業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13年12月31日。
二、考試安排和作答要求
|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 2013年11月3日 | 9:00-12:00 | 經濟理論與實務 |
考試采用開卷筆答方式進行?忌鷳紩r,須攜帶黑色墨水筆、無聲無編輯存儲功能計算器和相關紙質書籍資料。
三、考試成績和證書管理
參加考試并達到合格標準的人員,由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核發《經濟理論與實務》成績合格證書,該證書有效期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