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評集訊:2013年江蘇無錫經濟師報名時間為5月30日至7月5日的通知
關于2013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市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人社廳《關于2013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蘇人社發[2013]159號)精神,為做好我市2013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各項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安排及考區設置
考試時間定于11月2日(星期六),初、中級考試均分兩個半天進行,每科考試時間為2個半小時。請各有關單位嚴格按《2013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計劃》(附件1)的要求認真做好各項考務工作,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考試原則上在各省轄市均設立考點,考試具體地點可從準考證上獲知。
二、報考條件
報考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者應熱愛社會主義祖國,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同時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高中以上學歷。
(二)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10年,取得經濟專業助理資格滿4年;
2.大學專科畢業,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6年;
3.大學本科畢業,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4年;
4.獲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結)業,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2年;
5.獲碩士學位,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1年;
6.獲博士學位。
(三)報名條件中所規定的從事經濟專業相關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為2013年12月31日。
三、科目設置、試題題型及答題方式
(一)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中級和初級兩個級別,每個級別分為15個專業,各專業設置《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與實務》2個科目。報考人員均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具體專業設置及科目名稱詳見附件2.
(二)各科試題題型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應試人員須按試卷封二注意事項填寫試卷代碼,如未填寫試卷代碼,該科目考試成績按無效處理。
(三)報考人員應考時,可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應統一放置考場指定處。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