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經濟輔導:貨幣資金的內部控制制度
由于貨幣資金特別是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流動性最強,其誘惑力也最大,最容易被經管人員挪用和侵吞。因此,為了保證企業貨幣資金的安全、完整,避免挪用、濫用、盜用或侵吞等不法行為的發生,在企業內部特別是財會部門內部,必須建立、健全貨幣資金的內部控制制度。
其主要包括:
1、授權批準控制
它要求貨幣資金的收付必須確定審批人員,規定審批權限,建立規范、合理的審批程序。
2、崗位責任控制
它要求建立規范的出納、記賬、審批和稽核等貨幣資金運行的崗位權限范圍,明確相關人員的崗位責任。其中,出納人員應負責根據經過批準、審核的有關原始憑證收付貨幣資金,并隨時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對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并隨時或定期進行貨幣資金的清查盤點;貨幣資金收付業務的記賬憑證一般也應由出納人員編制。而現金、銀行存款的總賬,則由會計人員負責登記。
3、職務分離控制
貨幣資金的業務運行中需要分離的職務有:
(1)貨幣資金和專用印章不得由一人兼管;
(2)經辦人員和審批人員由兩人以上負責;
(3)貨幣資金的收付和非貨幣資金賬戶的記賬由兩人以上負責;
(4)貨幣資金的收付和稽核、會計檔案保管由兩人以上負責。
4、憑證稽核控制
它要求對貨幣資金收付的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除了由出納人員自身進行審核外,還應由會計主管人員進行復核。只有經過復核無誤的會計憑證才能作為記賬的依據。
5、清查盤點控制
為保證貨幣資金的安全完整,實施以上四項控制的基礎上,還必須實施必要的清查盤點程序。具體要求是:對庫存現金的收付款業務,出納人員每日營業終了要清點現金,并與現金日記賬余額進行核對,會計主管人員還應進行定期與不定期的復核性清查盤點;對銀行存款的收付款業務,由出納人員隨時與銀行進行對賬,由會計主管人員每月進行一次復核性核對。
6、定期輪崗控制與貨幣資金管理相關的人員應定期進行崗位輪換,一是為了防止某些人在一個崗位上時間過長而產生瀆職傾向,二是為了便于在輪崗的人員交接過程中,及時發現可能存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