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受理報考:
1、受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審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被勞動教養的;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的。
(四)本市在編教師(包括聘用制教師)不得報考。
四、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個人報名、資格審查、考試(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方式:應聘者本人現場報名。符合上述招聘資格條件的考生,由本人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報名,并填寫《報名表》,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時間:2013年5月10日上午8:00至5月20日下午5:00(有效工作日)。
3、報名地點:宜都市教育局教師管理科。
聯系人:肖老師 聯系電話:0717—4823132
4、報名人員應根據相應報考條件要求提供相關材料,主要有身份證、畢業證(其中暫未取得學歷證書的2013年應屆畢業生,應提供所在高校加蓋印章的大學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學業成績記載表)、教師資格證(財會類報考人員為會計從業資格證和初級及以上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資教證明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色登記照片3張。
外地報考考生可先下載填報《報名表》(見附件),將其電子文件傳至QQ150302978郵箱,并將報考材料復印件(含照片)郵寄至:宜都市教育局教師管理科(湖北省宜都市陸城長江大道19號),收件人:肖老師,聯系電話:18086386980,郵政編碼:443300.通過上述方式報名的考生,憑復印材料參加資格初審,領取準考證前提供相關報考材料原件進行復審,經確認符合報考條件者方可領取準考證。
(二)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監察局組織專班進行資格審查,報經市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對合格人選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滿無異議者統一發放準考證。領取準考證時間和地點,以宜都市教育局網上公告為準。
各崗位招聘人數與該崗位報考人數原則上應達到1∶3的比例,低于規定比例的,由本次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對相關招聘崗位數進行調劑后重新確定有關崗位招聘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