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試講
試講內容、形式和試講賦分辦法由縣教師招考聘用工作領導小組確定。
3、考試成績計算辦法
(1)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 試講成績×50%
(2)自治民族報考者和服務基層項目計劃報考者加分計入筆試成績。
(3)試講成績滿分為100分
(二)體檢
體檢由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執行“內蒙古自治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進入體檢范圍的報考者,無正當理由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并按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
(三)考核
考核由教育主管部門負責,按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擬聘崗位的要求,公正地評價其綜合素質,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缺額不予遞補。
(四)公示
報考人員名單、筆試成績、試講人員名單、試講成績、總成績及最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均要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內予以一周公示,對于報考者弄虛作假的舉報,經過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五)聘用
經考核后確定聘用的報考者,由縣人事部門辦理有關聘用手續。新招考聘用的教師本著新進人新辦法的原則,實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為保證幼師隊伍穩定,凡本次聘用的幼兒教師在幼師崗位任教不滿10年的,提出工作調動申請,一律予以解聘。
五、招考聘用工作其他事宜
(一)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2013年5月13日至2013年5月19日
2、報名地點:武川縣教育局
3、報考者報名時提供的相關材料。
(1)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未領畢業證的應屆畢業生須持學校證明)。
(2)身份證原件、復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張。
(3)戶口原件、復印件。
(4)符合其他照顧條件的須持縣級以上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二)報考者實行報考聘用誠信制度,報考者在報名時需簽訂“報考者誠信承諾書”,并建立誠信檔案。
(三)幼兒教師招考從報考到錄用由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四)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本次招考的相關政策,由教育行政部門負責解釋。
本公告未盡事宜,或在招聘工作中遇到新的情況,領導小組可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制定相應政策。
武川縣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