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面試資格審查
2013年5月12日至13日在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進行面試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所需材料:報名登記表1份(網上報名時打印)、準考證、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資格審查不合格或未按時參加審查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同時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5月14日,在上述網站公布遞補資格審查考生名單。于5月15日到指定地點進行遞補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若招聘崗位未達到1:3開考比例的則相應減少或取消崗位。5月16日公布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資格審查時,應屆畢業生暫不能提供畢業證、學位證書原件的,可提供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能于2013年6月30日前獲得畢業證和學位證的證明材料原件1份;2013年申請教師資格認定的考生,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出具能于2013年6月30前獲得證書的書面證明;資格審查遞補人員須提供上述資格審查所需材料。
若在下發聘用文件前不能提供相關證件原件者,取消聘用資格。
六、面試
1、參加面試的人員于2013年5月27日到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領取面試通知書,同時按規定交納面試費50元/人。
2、面試時間:5月29日至5月31日,地點見面試通知書,按規定時間不到者,視為自動棄權。
3、面試方式:
講課(無學生)
4、面試成績: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報考人員綜合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總分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
七、體檢、考核
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核人選。體檢由市人社局統一組織,費用自理。體檢標準參照《湖北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合格人員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市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采取函調或實地考察等形式對現實表現情況進行考核。如有體檢、考核不合格者,按考試綜合成績依次遞補體檢和考核人選,并確定擬聘用人選。
八、公示、聘用
考生經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合格后,擇優聘用。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和擬聘用人員均通過十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公示期滿后,如無問題,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
九、招聘工作組織領導
本次招聘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共同組織實施。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嚴肅招考紀律,規范操作程序,確保招聘工作正常進行。同時,歡迎社會各界監督,確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
咨詢電話:
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719-8654933、13986900668
十堰市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人事科0719-8111036
舉報電話: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監察室:0719-8650721;
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