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資格審查所需材料:
①《石林縣201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1份(報名網址自行下載打印)。
②2013年畢業生持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學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往屆畢業生持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③證明本人工作技能的相關材料和崗位所需的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如:教師資格證、職稱證或執業資格證;
④已就業的提供現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1份;
⑤公民身份證或其他能證明身份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
(2)資格審查地點:石林縣政務服務中心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窗口(石林縣鹿阜街道辦事處石林中路124號民族體育場);無窗口的在石林縣就業局大廳設置的資格審查點(石林縣鹿阜街道辦事處石林中路122號民族體育場)。
3.繳費:通過現場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現場收取筆試考試費,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根據云價收費〔2011〕15號文件和滇發改費昆石〔2011〕第024001號規定,報名資格審查人員每人交納筆試考試費50元;進入面試人員每人交納面試考試費50元,面試當天現場收取。
4.準考證下載打印:通過現場資格審查參加筆試的人員請于2013年5月20日上午9:00至5月21日下午18:00登錄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
5.報名要求:每名報考者只允許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同時對自己提供的報考信息真實性負責,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號碼必須一致。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如發現報考信息有不真實情況的取消報考資格。
(二)筆試
1.筆試方式、科目和范圍:筆試方式為閉卷考試。報考崗位代碼為01——13的考生,筆試考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主要內容為政治和經濟基本理論、公共管理、法律基礎、職業能力、職業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識等。報考崗位代碼為14——26的考生,筆試考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和教育教學相關基礎知識,其中綜合基礎知識占30%,專業基礎相關知識占70%;報考崗位代碼為27——51的考生,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和衛生醫療基礎知識,其中綜合基礎知識占30%,衛生醫療基礎知識占70%。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考試時間和地點:考試時間2013年5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考試注意事項:參加筆試的考生持準考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在開考前15分鐘提前進入考場,開考30分鐘后考生禁止入場參加考試。
(四)成績公布:筆試成績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石林政務網公布;公示期間若有異議可申請查分。
(三)面試
1.進入面試人選確定:筆試結束后,經公示無異議,按照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崗位擬招聘數和面試人數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根據筆試成績,進入面試人員自愿放棄或無法聯系的,空缺名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如順序遞補考生無法聯系或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到面試地點的,視為自動放棄。如出現等額面試,筆試成績不得低于參加同類考生筆試成績的平均分方可進入面試。等額面試的,面試分數不得低于70分。
2.考試方式和科目:報考崗位代碼為01——13的考生,采用結構化面試,內容為綜合性知識;報考崗位代碼為14——26的考生,采用結構化和說課的方式進行,內容為綜合性知識和專業技能;報考崗位代碼為27——51的考生,采用結構化和實踐技能操作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內容為綜合性知識和專業技能。
3.面試的時間、地點及人員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石林政務網進行發布和公示。
3.考試注意事項:參加面試的考生須持筆試準考證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到并接受工作人員的統一封閉管理。面試出場順序采取現場抽簽的方式確定。
4.成績公布:面試成績當場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
(四)考試成績的計算方法、合格分數線和考核人選的確定。
(一)筆試卷面總分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50%;考試成績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中國石林政務網公示5個工作日。
(二)面試總分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50%,當場向考生公布并簽字確認。
(三)考試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60分。等額面試的,面試分數不得低于70分。考試總成績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中國石林政務網公示5個工作日。
(四)公示期間,考生可申請查分。
(五)考核、體檢
1.經公示無異議的,依據考試總成績,在合格分數線(60分)及以上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參加考核和體檢人選。等額面試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
2.考核及體檢由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具體實施;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實績和學習情況等;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規定并結合行業和崗位特點確定。
3.在考核或體檢中不合格的人員,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取消其擬聘用資格,并書面告知理由。因此產生的空缺,從本崗位考試總成績在合格分數線及以上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4.如果同一崗位出現兩名及以上報考者總成績相同,取面試成績較高者進入考核及體檢;若面試成績也相同,加試一場面試,按加試的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核及體檢人選。
5.考核和體檢的時間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