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面試
1.面試工作由柘榮縣教育局、柘榮縣公務員局按照上級文件要求組織實施。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具體內容另行通知。
2.參加面試人員比例確定:根據參考人員的筆試總成績,在及格線上從高分到低分按所報考崗位計劃數的3倍確定入闈面試人員。入闈面試的應聘人員面試前必須持招聘崗位設置條件中要求的畢業證書、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報到證》、《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證書》、《身份證》、戶籍證明等原件和復印件在規定時間(另行通知)到柘榮縣教育局現場確認,不能按時提供相關原件或與網上報名時填報信息不符的取消面試入闈資格,并按該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遞補入闈面試人選,各崗位入闈面試名單和現場確認時間及面試的時間、地點、辦法、細則等將在柘榮教育網公布。
3.面試成績必須達60分(含60分)以上為合格;如果個別崗位入闈面試的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招聘計劃數、沒有競爭的,面試成績70分(含70分)以上為合格。面試成績不合格不能聘用。
4.參加面試人員必須隨帶筆試的《準考證》、《身份證》。
六、招聘總成績計算
招聘總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各占50%。若招聘總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排名;若筆試成績也相同,則按《專業知識》筆試成績排名;若《專業知識》筆試成績還相同則另行加試。
七、體檢、考核和聘用
1.體檢、考核由柘榮縣教育局、柘榮縣公務員局負責組織實施。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比例,根據招聘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體檢要求按照《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執行。沒有按時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空出的崗位則從該崗位面試成績合格者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柘榮教育網上公示一周,無異議后按寧委辦[2011]90號文件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八、其他事項
1.本次筆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2.應聘者可以根據本人需要填報三個以內(含三個)同一專業類別的崗位,但只能確定應聘單位所在地中的一個考試點參加筆試,筆試成績在所應聘單位間通用。
3.本次新任教師招聘考試實行全省集中計算機隨機編排考場、計算機網絡評卷。
4.符合加分條件的應聘者,于2013年4月11日-4月13日向柘榮縣教育局人事股提交相關材料,并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逾期責任自負。
5.應聘人員所提供有關證件截止日期為2013年4月10日(2013年應屆畢業生為2013年7月31日)。
6.公開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精心組織,嚴格程序,規范運作,紀檢監察全程監督,確保公開招聘招考工作的順利進行。監督電話:0593-8352036.
附件:《2013年柘榮縣新任教師公開招聘計劃表》
柘 榮 縣 教 育 局 柘 榮 縣 公 務 員 局
中共柘榮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1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