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數量和職位
按照《關于2013年招聘教師工作的實施方案》部署,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166名。其中:
(一)普通高中2名,設二中舞蹈職位,共2名。
(二)農村中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162名,設物理、化學、歷史、地理、生物、語文、數學、英語、信息技術、體育、美術、音樂、幼教、特教職位。其中:初中13名(物理3名、化學1名、歷史3名、地理3名、生物3名),小學135名(語文43名、數學42名、英語20名、美術8名、音樂8名、體育12名、信息技術2名),幼兒園10名(幼教10名);特殊教育4名(特教4名)。
(三)區業余體校2名,設體育職位,共2名。
三、受聘人員崗位及待遇
受聘人員由教育部門安排到崗任教,其中,高中、特教、業余體校教師按照職位需求安置到相應學校,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面向農村學校進行安置。
新參加工作的受聘人員,試用期間工資按事業單位大中專畢業生見習期標準執行;試用期滿經考核為合格等次的,工資福利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其中崗位工資按聘用單位所聘崗位確定,津補貼及其他福利按聘用單位人員標準執行。
四、受聘人員的管理
(一)受聘人員實施聘用制管理,與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三年一簽,見習期一年(包含在聘期之中)。見習期滿后,由區教育部門統一考核(考核方案另行制定),經考核為合格以上等次的繼續聘用;考核為不合格等次的,取消其聘用資格,進入人才市場自主擇業,并報區人事行政部門備案。
(二)受聘到農村中小學(幼兒園)校任教的教師五年內不得調離農村教學崗位。
五、招聘辦法與程序
(一)招聘辦法
招聘工作由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信息技術、特教職位教師招聘采取知識考試辦法進行,知識考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音樂、體育、美術、幼教、舞蹈職位教師招聘采取知識考試和專業技能測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知識考試成績與專業技能測試成績按4:6的比例計入考試總成績。如報名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職位人數時,知識考試成績須在60分及以上才能聘用,相應職位空余名額調整到小學語文職位。
(二)招聘程序
1、報名面試。考生報名時一并進行面試,主要考察報名者普通話、儀表、舉止等基本素質。
2、資格審查。面試合格后填寫《豐南區2013年招聘教師資格審查表》,提交相關資歷材料。
3、知識考試。資格審查合格后進行知識考試,采取閉卷、筆試形式進行。考試內容: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信息技術、音樂、體育、美術、舞蹈為所申報職位對應的豐南區高中階段現行教材知識及本專業理論知識,特教職位為盲聾智障心理學、特殊教育學、特教教學活動設計與教法研究,幼教職位為學前教育學、心理學、衛生學基礎理論知識及幼教活動設計、教科研方法。考試分值均為1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