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輔導:工程價款價差調整的主要方法
(1)工程造價指數調整法
甲乙雙方采用當時的預算(或概算)定額單價計算承包合同價,待竣工時,根據合理的工期及當地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所公布的該月度(或季度)的工程造價指數,對原承包合同價予以調整。
(2)實際價格調整法
有些合同規定對鋼材、水泥、木材等三大材的價格采取按實際價格結算的方法,對這種辦法,地方主管部門要定期發布最高限價,同時合同文件中應規定建設單位或工程師有權要求承包商選擇更廉價的供應來源。
(3)調價文件計算法
甲乙雙方按當時的預算價格承包,在合同期內,按造價管理部門調價文件的規定,進行抽料補差(按所完成的材料用量乘以價差)。
(4)調值公式法
此種調值公式一般包括固定部分、材料部分和人工部分,調值公式一般為:
P=P0(a0 a1A/A0 a2B/B0 a3C/C0 ……) (1B426021)
式中 P——調值后合同價款或工程實際結算款;
P0——合同價款中工程預算進度款;
a0——固定要素,代表合同支付中不能調整部分占合同總價的比重;
a1、a2、a3……——代表各有關費用(如人工費、鋼材費用、水泥費用等)在合同總價中所占的比重a0 a1 a2 a3 ……=1;
A0、B0、C0……——與a1、a2、a3對應的各項費用的基期價格指數;
A.B.C ……——與a1、a2、a3對應的各項費用的現行價格指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