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
6、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7、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8、大學英語相關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9、由畢業高校的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統招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2012屆未派遣的北京生源畢業生還需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和由畢業高校開具的檔案存放在學校且未派遣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四、考試
(一)初試
初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及格線為60分。初試由招聘單位組織,具體要求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初試成績將于考試結束十個工作日后在海淀區教育人才網。
(二)資格復查
招聘單位將擬進入復試人員相關材料交區教委相關部門進行資格復查。資格復查通過人員進入復試。
(三)復試
復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及格線為60分。復試由招聘單位組織,具體要求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復試由兩部分組成,進入復試人員先參加區教委統一組織的職業素質測評,再參加由招聘單位組織的面試。職業素質測評結果作為招聘單位面試的參考。
應聘人員的考試綜合成績計算方法為:初試成績占30%,復試成績占70%。綜合成績及格線為60分。
復試成績及綜合成績將于考試結束十個工作日后在海淀區教育人才網(
招聘單位在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每個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1的比例確定擬參加考核和體檢的人選。
五、考核、體檢和公示
招聘單位組織考核和體檢工作。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 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 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 的,本人可申請復查,并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重新檢查一次。
招聘單位將考核和體檢均通過的擬聘用人員信息在本單位公示7天。公示一經開始,不再順延。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調入手續。
六、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須完整提供真實、有效的個人信息以及證書、證件等相關材料。凡與報名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信息、偽造相關材料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報考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海淀區教育委員會
二〇一三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