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示及聘用
資格審核、體檢合格的人員將在文山人社網(www.ynws.gov.cn)、廣南人社網(www.yngnrs.com)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填寫《文山州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審批表》,按照規定的程序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擬聘人員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辦理有關聘用手續;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資格。
五、紀律與監督
(一)招聘工作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縣紀檢監察局全程監督。
(二)工作人員與考生有回避關系的,實行回避。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工作人員資格、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警告、記過、開除等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對違反招聘紀律、填報虛假信息或在考試中弄虛作假的考生,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已經受聘的,一經查實,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監督電話:廣南縣紀委監察局:0876-5156043
咨詢電話:
廣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6-5153454
廣南縣教育局:0876-5154906
廣南縣衛生局:0876-5155728
廣南縣水務局:0876-5157693
廣南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0876-5615803
廣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