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體檢和考核
考試結束后,在面試成績合格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計劃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按照教師行業標準執行,體檢合格者進入考核。
(四)公示及聘用
經考核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選名單在臨安人才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公示無異議或有反映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選,報考學校(崗位)明確的,直接按規定辦理錄聘用相關手續。對于報考小學、學前教育類具體學校(崗位)不明確的,先由教育局確定本次招聘的所有學校(崗位),然后讓擬聘用人選按規定方法選擇確定具體學校(崗位)后辦理錄聘用相關手續。選擇確定學校(崗位)方法是擬聘用人選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名次順序來自主選擇,第一名優先選擇聘用學校,第二名在余下學校中選擇,以此類推,直至結束。批準錄聘用的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或發現有不符合報考資格和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非師范類畢業生經招聘錄用后,須在兩年內取得教師資格證書,未取得證書的,不再續聘。
本公告由臨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臨安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71—63805979(臨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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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招聘的詳細情況可查閱臨安人才網(http://www.larcw.com)、臨安市教育網(http://www.lajy.com)。
臨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臨安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