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信息發布及政策咨詢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 hrss.jl.gov.cn)、吉林省教育信息網(http://www.jledu.gov.cn)、吉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http://www.jilinjobs.cn)、全國免費師范生就業信息網(http://sfs.ncss.org.cn)為招聘公告發布網站,請省內外相關高校及免費師范畢業生注意查詢相關信息。
政策咨詢電話:0431-82760337(省教育廳師范教育處),0431-88905321(省教育廳人事處),0431-88905315(省教育廳高校學生處)。
報名仲裁及監督舉報電話:0431-88690916(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
七、組織機構
招 聘工作由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及招聘單位共同組織,省教育廳負責制定招聘方案及有關招聘組織工作;各市(州)教育局負責組織舉辦專場招聘會;招聘單位負責受理報名及資格審查、面試、辦理聘用手續等工作;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審定招聘方案、發布招聘公告,并對面試等招聘工作環節進行指導和 監督。
為加強對招聘工作的領導,確保招聘工作規范有序進行,省教育廳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名單見附件2),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和管理,并對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安全負總責。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省教育廳師范處,與各市(州)教育局共同負責組織實施公開招聘具體工作。同時,成立由省紀委駐教育廳紀檢組、監察室組成的招聘工作紀律監察組,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四)各市(州)成立地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自覺接受上級部門、紀檢監察部門、社會、免費師范畢業生的監督。
八、有關要求
1.公開招聘工作政策性強,各部門及招聘單位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切實加強領導,周密部署,精心組織。
2.在招聘工作中,要認真貫徹落實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按照招聘辦法和工作程序組織實施,認真負責做好每個環節的工作,要嚴肅工作紀律,秉公辦事,主動接受各方面的監督,堅決杜絕“暗箱”操作。
3.要嚴格執行回避制度的相關規定,應予回避的人員必須予以工作回避。對在招聘工作中違反組織紀律、徇私舞弊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情節嚴重的要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通過弄虛作假被聘用的人員,要取消其聘用資格,以確保公開招聘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
本方案其它未盡事宜,由省教育廳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商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確定。
本方案由省教育廳師范處、人事處、高校學生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