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評集訊:巴中市南江縣招聘174名中學教師的通知
根據《四川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定,南江縣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90名工作人員補充到南江中學等9所學校工作。現將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由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和南江人社網[www.scnjrsj.gov.cn] 同時發布)。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 單位名稱 | 單位性質 | 單位地址 | 學校類別 |
| 南江中學 | 財撥事業單位 | 南江縣南江鎮 | 省示范高中 |
| 南江縣第二中學 | 財撥事業單位 | 南江縣南江鎮 | 市示范高中 |
| 南江縣職業中學 | 財撥事業單位 | 南江縣南江鎮 | 省重點中等職業學校 |
| 南江縣第四中學 | 財撥事業單位 | 南江縣南江鎮 | 市示范高中 |
| 南江縣小河職業中學 | 財撥事業單位 | 南江縣東榆鎮 | 國家重點中等職業學校 |
| 南江縣實驗中學 | 財撥事業單位 | 南江縣南江鎮 | 實驗示范中學 |
| 南江縣長赤中學 | 財撥事業單位 | 南江縣長赤鎮 | 市示范高中 |
| 南江縣正直中學 | 財撥事業單位 | 南江縣正直鎮 | 農村普通高完中 |
| 南江縣大河中學 | 財撥事業單位 | 南江縣大河鎮 | 農村普通高完中 |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的對象和范圍
面向全國招聘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完全符合《四川省南江縣2012年公開招聘高中教師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年齡計算以2012年11月20日為止。其中,2013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相關手續,未在規定時間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責任自負;其他報考者必須在報名時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和教師資格等證書。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工作職責。
(3)具備《一覽表》中要求的條件和資格。
(4)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正式人員報考的,須征得縣以上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5)委培、定向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四川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6)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
(7)其它法律法規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