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中級建筑經濟輔導:預測和決策方法預測方法
(一)預測的概念
1.預測的定義
預測是人們對未來要發生的事物進行的估計和推測,是根據過去的歷史數據和現實的客觀條件,運用利學知識和手段探求人們所關心的客觀事物的發展趨勢,即根據過去和現在判斷未來,根據已知推測未知。
預測雖然是對未來進行的預計和推測,但是,它是根據客觀事物的發展規律,綜合考慮歷史和現實條件及環境的影響預計事物未來演變的規律和發展趨勢,因此,預測是一門科學的方法論。
2.預測的分類
預測是預測方法和手段的總稱。由于客觀事實的多樣性和復雜性,導致預測的種類繁多,但總體上可按如下方法予以分類:
(1)按預測的方法分類,可分為定性預測和定量預測。定性預測是對預測對象進行定性分析時使用的方法。它是用定性的方法,研究、分析和確定未來事物發展的性質和發展規律。定性預測的數據或結果,往往不是依據歷史統計數據直接計算獲取的,而是充分發揮人的智慧、經驗的作用,依據直觀材料、人的實踐和主觀判斷得到的預測結果。
定量預測是對預測對象進行定量分析時使用的方法。它是用定量的方法,研究、分析和推測未來事物發展的程度及其結果。定量預測是建立在歷史數據和資料以及目前的信息基礎上的預測,它往往不是主觀判斷,而是充分發揮歷史數據的作用。因而,定量預測的結果比定性預測更具科學性和精確性。
(2)按預測的時間分類,可分為長期預測、中期預測和短期預測。不同的預測目的決定著不同的預測期限。長期預測一般為10—15年;中期預測一般為5~10年;短期預測一般為1~5年或更短。由于時間越長,不確定性因素的影響越大,因而通常預測的期限越長,其預測的精度越差。短期預測較中期預測精確,中期預測較長期預測精確。在預測之前,根據預測對象和要求選擇預測期限是十分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