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建筑經濟輔導:建設工程合同管理
考試目的
測查應試人員是否掌握同的基本知識,我國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特點,建筑企業合同管理制度;訂立建設工程合同的方式、形式、合同審查,以及對建設工程索賠的概念、索賠的原因和分類、索賠的程序、工期索賠知識的運用能力。
考試內容
(一)建筑工程合同概述
合同的特征、合同的種類及其區別,合同法的主要特點,合同關系的主體、客體及合同的內容;訂立合同應遵循的原則;訂立合同的方式;建設工程合同的概念和特點;建設工程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建設工程勘察與設計合同雙方的責任。
(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及相關的主要合同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特點、示范文本的組成、合同的內容;工程建設項目貨物采購合販概念和特點,材料采購合同和工程建設項目設備采購合同的內容、交付、檢驗及雙方違約責任;租賃的概念、內容、特征,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與責任。
(三)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特點與制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特點與制度的主要內容。
(四)建設工程合同的談判審查與簽訂
建設工程合同談判應進行的準備工作;合同談判的策略和技巧;建設工程合同訂立時應遵循的原則、建設工程合同的方式與形式;建設工程合同內容;建設工程合同審查的內容。
(五)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索賠管理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索賠的概念、特征、分類;索賠產生的原因,索賠評據包含的內容、索賠的程序;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關于工期延長的規定及工期延誤的原因;工期索賠的基本計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