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經濟基礎輔導:收入分配職能
1、公共財政收入分配職能的含義:
公共財政收入分配職能是指財政調整收入分配的職能,對收入和財富分配的結果進行糾正屬于財政收入分配職能的范疇,收入分配職能的目標是實現公平分配。
2、財政實現收入分配職能的機制和手段
(1)根據市場和政府的職責分工,明確市場和財政對社會收入分配的范圍和界限;
(2)加強稅收調節;
通過稅收進行的收入再分配活動,是在全社會范圍內進行的收入的直接調節,具有一定的強制性。
如通過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將企業和個人的收益調節到合理水平,通過資源稅調節自然資源形成的級差收入。
(3)發揮財政轉移支付作用;
通過轉移性支付對收入進行再分配,是將資金直接補貼給地區和個人,有明確的受益對象、受益范圍和政策選擇性,對改變社會不公的程度具有重要作用。
如增加對經濟發展相對較慢地區的轉移性支出,增加社會保障,收入保障,教育和健康等個人轉移性支出等。
(4)發揮公共支出的作用。
通過公共支出提供社會福利(如公共衛生防疫、福利設施與服務、住房)等進行的收入分配,在受益對象上具有廣泛性和普遍性
【例題10 :09年單選】我國中央財政不斷加大對中西部地區的財政轉移支付力度,逐步縮小地區間基本公共服務差距,這是公共財政履行( )職能的體現。
A.經濟發展 B.經濟穩定
C.市場維護 D.收入分配
【答案】D
【例題11:07年多選】下列實現公共財政職能的手段中,屬于實現收入分配職能的手段有( )。
A.征收企業所得稅
B.征收遺產稅
C.開征資源稅調節自然資源形成的級差收入
D.征收個人所得稅
E.優化財政支出結構
【答案】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