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筆試
筆試委托深圳市考試院統一組織實施。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及準考證(兩證缺一不可)參加筆試。龍崗區人力資源局不組織或委托組織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訓。
(一)筆試時間及地點
筆試時間為2012年12月7日,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見面試成績公告。
(二)筆試科目及內容
此次招聘常設崗位工作人員的筆試類型為教育類,筆試內容為教育學和心理學。筆試內容及大綱可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站查詢,或撥打咨詢電話:0755-83776655.
(三)確定入圍擬聘人選
筆試結束后,按照面試、筆試成績5∶5的比例加權合成總成績。根據各崗位擬聘人數,從筆試合格的考生中按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等額確定擬聘人選。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的確定為擬聘人選。同一崗位筆試考生人數少于擬聘人數的3倍且擬聘人數不少于2人的,相應削減該崗位的擬聘名額。
筆試成績及總成績在龍崗政府在線、龍崗教育信息網公布。筆試成績及總成績公告查詢時間待定。
五、考察、體檢、公示、辦理聘用備案手續
(一)考察
考察內容為擬聘人員的德、能、勤、績、廉以及適應所報考崗位的相關情況,并對擬聘人選的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經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經考察后確定入圍體檢人選,入圍人員赴深圳體檢,具體通知見龍崗區教育局網站。
(二)體檢
取得體檢資格的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張,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擬聘資格。
體檢由龍崗區人力資源局組織,龍崗區教育局具體落實。體檢時間及體檢醫院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三)公示
經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在龍崗區政府在線網站公示7天。
(四)辦理聘用備案手續
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或有投訴經查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深圳市事業單位職員管理辦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7號)及《深圳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招聘辦法》(深人社規[2012]16號)等文件關于聘用、回避等有關規定的,辦理聘用手續,所聘人員按我市新出臺的崗位管理制度及相關政策實施管理。擬聘人員無正當理由1年內(從筆試之日起算)未辦理聘用手續的,考試成績失效,取消其聘用資格。
擬聘人員被投訴不符合聘用條件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投訴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六、試用期
對已辦理聘用手續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按規定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實行一年的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結束,考核合格的,予以繼續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規定辦理解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