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資格審查
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嚴格按照招聘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方可進入考試程序。
(四)組建招聘工作考評委
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相關學科骨干教師5-7人組成考評委。
(五)組織考評
每個崗位原則上須有3名以上報名方可組織考試,若某個崗位報名不足3人,須報請市教育局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方可組織考試。所有應聘者均參加筆試、試講、面試,考評總分為100分。
1、筆試。筆試成績占考評總分的30%,內容為學科專業知識,考試方式為閉卷。筆試時間:2012年10月13日上午9:00—11:00(如有特殊情況將另行通知),各科目答題時間為120分鐘。筆試地點:臨滄市第二中學。
2、試講:試講成績占考評總分的60%,內容為報考崗位相關教學內容。試講時間:2012年10月16日。
3、面試(與試講同時進行考評):面試成績占考評總分的10%,主要考察應聘者的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等綜合素質。
(六)公布成績
考評工作結束后,統計三項考評成績并加以公布。
(七)確定并公示擬聘人員名單
依據應聘者的三項考評綜合成績,按學科招聘崗位數,從該學科考評總分60分及以上的應聘者中從高到低確定擬聘用人選。當應聘者綜合成績一樣時,以試講、面試成績高者為擬聘人選,并對擬聘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八)體檢
按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的項目執行。體檢不合格的擬聘人員,學校將不予聘用。
(九)聘用
對體檢合格且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四、工作紀律
(一)此次招聘工作在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紀委派出第三紀工委的監督、指導下進行。
(二)參加招聘工作的人員要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嚴格執行考評程序,嚴格執行保密規定,自覺抵制不正之風。對違反招聘工作紀律的人員,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參加應聘的人員要實事求是,如實反映情況,自覺遵守考評工作紀律和考場秩序。對違反考評工作紀律、考試作弊或不具備應聘條件、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臨滄市第二中學
二○一二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