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
正式確定的擬聘人員,由學校與擬聘人員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凡在201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研究生除外)以及留學回國人員不能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者,取消聘用資格。
五、體檢和政審
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的人員,于2013年7月31日前持相關證件到江南中學報到,并按照規定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國人部發〔2005〕1號、國人廳發〔2007〕25號、人社部發〔2010〕19號等文件執行。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江南中學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疑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江南新區和萬州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不再組織二次復檢。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體檢合格者,由人力社保部門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對其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情況、能力素質、日常學習工作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政審考核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再次進行審查。政審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六、聘用及待遇
新招聘的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本簡章由江南新區管委會、萬州江南中學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王老師15826494685e-mail:saint198679@126.com
重慶市萬州江南新區管理委員會
重慶市萬州江南中學校
二O一二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