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收費標準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陜價費調發[2000]139號批準的每人每科40元標準收取。
五、有關事項說明
1、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中級和初級兩個級別,每個級別分為15個專業,各專業設置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與實務2個科目。
2、本考試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報考人員均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3、考生應考時須持本人身份證、準考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考場備有草稿紙,考后收回。
4、考生于考前7日內登陸陜西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并按準考證中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5、按照《關于規范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雷同試卷認定和處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號)的要求,考試結束后還將對雷同試卷進行認定和處理。
6、考試合格考生待發證時,一經發現弄虛作假,將按違紀考生處理。
7、完成報名的考生即可在所報名地人事考試機構領取發票,領取發票截止時間為2013年7月30日17:00時前。
六、教材征訂
2013年度經濟考試用書在內容、品種及防偽措施上均有變動。考試大綱和考試用書內容作了部分修訂,其中《經濟基礎知識(初級)》增配了輔導光盤;輔導用書在原有基礎上新增4個品種;《經濟基礎知識》(初、中級)在原有三重防偽措施基礎上,新增了光盤安裝序列碼驗證措施。
我市征訂經濟考試教材是現場征訂的方式進行,現場征訂時限為5月27日至6月21日。考生可到咸陽市人民政府后樓一樓十五號現場征訂經濟考試教材,電話:33210880.
附件一: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有高中以上學歷者,均可報名參加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
二、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經濟專業中級資格考試:
1、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10年,取得經濟專業初級資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過國家考試獲得經濟員資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的初級經濟專業職務)。
2、大學專科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6年。
3、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4年。
4、取得第二學士學位后或研究生班結業后,從事工作滿2年。
5、取得碩士學位后,從事專業工作滿1年;獲博士學位。
6、已評聘非經濟系列專業技術職務的在崗從事經濟工作的人員,可同相應經濟專業職務的人員一樣。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補充條件
摘自國人廳發[2004]45號
應屆畢業生可參加本年度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在報名時,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可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辦理報名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