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評集訊:2013年吉林延邊經濟師報名時間為6月1日至12日的通知
關于做好2013年度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人事(干部)處: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有關部委文件精神,為做好我市2013年度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藥師、企業法律顧問、注冊城市規劃師、招標師、出版、一級建造師、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物業管理師職(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地點及辦法
實行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網上交費、網上打印準考證。
(一)網上報名時間:2013年6月1日—12日。
考生(請使用標準的IE瀏覽器)登陸登陸登陸吉林省人事考試網(www.jlzkb.com)便捷通道“網上報名”欄目,點擊 “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網上報名”,選擇相應考試進行報名。報名時須注意下列事項:
1.長春市單位考生選擇“長春市考區”,省(中)直駐長春市單位的考生,及無上級主管部門的單位的考生也可選擇“長春市考區”。
2.選擇考試。考生應對照考試報名文件,按要求選擇考試類別、級別、專業、科目。
3.填報信息。填報信息由考生本人負責,考生應如實、準確填報考試信息。考生錯報姓名、身份證號、考試類別、級別、專業、科目等考試相關信息,責任自負。
4.上傳照片。考生須上傳近期6個月內正面免冠證件數碼彩色照片。上傳前,必須使用網上報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處理工具”將照片處理成寬120×高160規格,以保證格式的正確。
5.打印報名表。考生確認報考信息準確無誤后,可在網上自行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打印報名表前考生可以更改本人報考信息,打印后不得更改報考信息。
6.填寫聯系電話。考生須在《資格考試報名表》上手工填寫真實有效的聯系電話,否則責任自負。
(二)現場確認時間: 6月4日—17日(08:40—11:00、14:10—16:30,公休日及法定節假日休息)。
網上報名完成后,選擇延邊州考區的考生務必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延邊州人事考試中心現場進行報考資格審核確認。
地點:延吉市建工街500號。(點擊查看線路圖)
電話:2879082、2879083、2879084.
現場確認時須提交下列材料:
1.經本人所在單位或人事檔案存放單位審核合格,由審核人、考生本人分別在單位審核意見、考生承諾欄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的《資格考試報名表》。
2.報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書和相關證書原件。
3.身份證復印件1張(貼在報名表背面)。
4.近期6個月內同一底片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貼在身份證復印件上)。
(三)網上繳費時間:2013年6月4日—19日。
經現場資格審核確認合格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網上繳費,收費標準見附件1.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現場審核確認或網上繳費,視為自動放棄。網上繳費后概不退費。考生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全部報名手續。
(四)準考證打印時間:各項考試考前一周內,考生登陸吉林省人事考試網便捷通道“打印準考證”欄目,用A4紙自行打印。考生須持本人準考證、正式有效身份證(軍官證、護照)參加考試。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 經濟 | 11月2日 | 上午:9:00—11:30專業知識與實務(初、中級)下午:14:00—16:30經濟基礎知識(初、中級) | 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應攜帶黑色簽字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
三、考試相關政策及事項
凡遵紀守法,恪守職業道德,符合報考條件且身體健康能夠適應考試者均可報考,具體報考條件見附件2.凡不具備規定學歷,或弄虛作假提供假學歷、假證明、假證件等,或與報考條件不符,以及在人事考試中替考、通訊工具作弊等嚴重違紀違規在停考期內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否則后果自負。
實行違紀通報制度,凡違紀違規考生一律通報到本人所在單位并給予嚴肅處理;凡嚴重違紀違規考生,2年內不得再次參加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國家閱卷時將對所有考生試卷進行雷同試卷檢測鑒定,無論抄襲、被抄襲、通訊工具作弊等產生的雷同試卷或試卷代碼異常,一律取消考試成績。考生在嚴格遵守考試紀律的同時,要樹立自我保護意識,防止被他人抄襲。嚴禁將手機等通訊工具及違禁物品資料帶入考場座位,一經發現,不論使用與否,一律按違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