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輔導資料:磚墻
磚墻每日砌筑高度不宜超過1.8m;雨天施工時不宜超過1.2m.
普通混凝土小砌塊施工前一般不宜澆水。
加氣混凝土塊強度級別以A表示,干密度級別以B表示,砌筑時加氣混凝土塊應提前適量灑水潤濕。上下皮砌塊的豎向灰縫應相互錯開,并不小于150mm.如不能滿足時,應在水平灰縫設置2Φ6拉結鋼筋或Φ4鋼網片。
加氣混凝土砌塊墻如無切實有效措施,不得使用于下列部位:
建筑物室內地面標高以下部位;
長期浸水或經常受干濕交替部位;
受化學環境侵蝕(如強酸、強堿)或高濃度二氧化碳等環境;
砌塊表面經常處于80℃以上的高溫環境。
加氣混凝土墻上不得留設腳手眼。
基礎大放腳設計無具體要求時,一層一退時里外砌丁磚,兩層一退時第一層為條磚,第二層為丁磚。
基礎高度不同時,低處砌起,高處向低處搭砌,設計無要求時,搭接長度不小于基礎底部擴大部分的高度。
地基有不均勻沉陷時,增設圈梁,截面高度不小于180mm.配筋不小于4Φ12.
例題:關于砌體工程中腳手眼的設置位置,下列各項中不得設置腳手眼的有( ADE )。
A.120mm厚墻、料石清水墻和獨立柱
B.240mm厚墻
C.寬度為1.2米的窗間墻
D.過梁上與過梁成60?角的三角形范圍及過梁凈跨度1/2的高度范圍內
E.梁或梁墊下及其左右500mm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