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的耐久性要求(沒接觸過的只能死記住了)
一、結構設計使用年限
《建筑結構可靠度設計統一標準》規定了結構設計使用年限分4類分別對應年限為:1類、設計使用年限為5年、建筑結構為臨時性結構;2類、設計使用年限為25年、建筑結構為易于替換的結構構件;3類、設計使用年限為50年、建筑結構為普通房屋和構筑物;4類、設計使用年限為100年、建筑結構為紀念性建筑或特別重要的建筑結構。
二、混凝土結構的環境類別
《混凝土結構耐久性設計規范》根據結構所處環境按其對鋼筋和混凝土材料腐蝕機理分為五類I類為一般環境;II類凍融環境;III類海洋氯化物環境;IV為除冰鹽等其他氯化物環境;V為化學腐蝕環境。注意:一般環境指無凍融、海洋氯化物環境和其他化學腐蝕物質作用。
三、混凝土結構環境作用等級(略)
四、結構耐久性相關習題
1、《混凝土結構耐久性設計規范》規定的結構所處的環境類別中其中II類是指(C)
A一般環境 B特殊環境 C凍融環境 D凍融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