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輔導:基坑驗槽
建(構)筑物基坑均應進行施工驗槽。基坑挖至基底設計標高并清理后進行。
驗槽的參加單位及人員:施工單位必須會同勘察、設計、建設(或監理)等單位共同進行驗槽,合格后方能進行基礎工程施工。
驗槽的主要內容:位置與尺寸(設計)、土質(勘察)、特殊地下構造、周邊狀況、異常復核檢查。
考生應熟悉驗槽的條件和準備工作,同時,應熟悉無法驗槽的情況及驗槽的主要內容。
考生應熟悉驗槽的方法,應了解主要采用觀察法為主,對于基底以下的土層不可見部位,先輔以釬探法配合共同完成。應掌握釬探法的操作過程,并熟悉輕型動力觸探的運用條件。
驗槽時應重點觀察柱基、墻角、承重墻下或其他受力較大部位;如有異常部位,要會同勘察、設計等有關單位進行處理。
例題:觀察驗槽的重點應選擇在( C )。
A.基坑中心點 B.基坑邊角處
C.受力較大的部位 D.最后開挖的部位
動力輕型觸探:遇到下列情況時,應在基坑底普遍進行輕型動力觸探:
①持力層明顯不均勻;
②淺部有軟弱下臥層;
③有淺埋的坑穴、古墓、古井等,直接觀察難以發現時;
④勘察報告或設計文件規定應進行輕型動力觸探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