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省轄市考區報名時間及辦法
各省轄市報名及資格審查在2013年5月24日至 6月20日期間進行,具體報名時間和辦法由各省轄市人事考試機構確定。
使用機讀卡報名的省轄市,由報考人員填涂《報名信息卡》;未使用機讀卡報名的省轄市,由報考人員打印填寫《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附件1;貼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張)。各單位對所有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后,按級別、專業打印填寫《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匯總審批表》(附件2),并攜帶《報名信息卡》或《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身份證、學歷(學位)證、考試費用到所在省轄市人事考試機構進行資格審查,審查通過后辦理報名手續并繳納考試費用。
省直和中央駐豫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按屬地原則報考;實行人事代理單位(或個人)的報名工作,由各級政府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所屬人才交流中心(機構)負責。
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調整有關收費項目的通知》(豫政〔2008〕52號)的規定,考試收費每人每科40元;實行數碼照相的考區,每位考生交納數碼照相和信息卡工本費12元。
五、考試工作安排
7月15日前各省轄市將報名人數、試卷預訂單(附件3)分級別、專業報省人事考試中心,并同時交納考務費。
10月28日前將考場編排信息報省人事考試中心。
10月 31日各省轄市派專人、專車到指定地點領取試卷。
11月 3日各省轄市派專人、專車將答題卡送到指定地點。
六、考試教材及培訓
考試教材征訂工作具體事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另行通知。
有關單位面向社會舉辦的各類經濟考前培訓班,須經省轄市以上政府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批準。培訓堅持自愿原則。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培訓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做好對培訓單位的資格審查工作。
七、注意事項
(一)各市、各部門在組織報名時,要嚴格按照報名條件,把好資格審查關。凡未經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報考人員,一律不準報考。
(二)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要嚴格貫徹按屬地報名的原則,任何人不得跨市、跨單位報名考試,違者取消其報考資格和考試成績,并追究報考者和準予地區或單位當事人的責任。
(三)報考人員參加工作年限和擔任專業技術職務年限的計算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
(四)填寫報名信息時,不得寫繁體字和不規范簡化字,填寫姓名必須與本人身份證上的姓名相同。
(五)省轄市各主管單位編排報名序號時不得重號,考生務必牢記自己的單位代碼和報名序號,以便數碼照相時使用。
(六)試卷均為客觀題,全部在答題卡上作答,在試卷上答題無效。
(七)考生應考時,必須攜帶身份證、準考證,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和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考場上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其他考試禁帶物品一律不得攜帶。
(八)全 省 考 生 可 登 陸 河 南 人 事 考 試 網(http://www.hnrsks.gov.cn ),查詢考試成績。
(九)其他考務有關工作,執行《考務工作細則》有關規定。
(十)考試期間各省轄市須有專人值班,值班時間于考試前一天18:00起至考試結束后1小時止。請各省轄市將值班人員的姓名、職務、值班電話于考前會時報省人事考試中心。
各省轄市對2013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要高度重視,精心安排,嚴密組織,安全保密;采取有力措施,嚴肅考風考紀,對考試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失密、泄密的人員,一經發現,將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12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嚴肅處理。
201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