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評集教師招聘頻道訊:臨沂蘭山區教育系統招聘260名中小幼教師的通知
根據工作需要和有關規定,經區委、區政府同意,2013年度蘭山區教育系統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200名、幼兒園教師6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圍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無心理障礙;
6、符合應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7、大學本科及以下學歷應聘人員,年齡在18周歲至30周歲之間(1995年5月6日至1982年5月6日之間出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應聘人員,年齡在18周歲至35周歲之間(1995年5月6日至1977年5月6日期間出生);
8、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應聘人員,不限戶籍;大學本科及以下學歷應聘人員,須是臨沂市蘭山區現行政區劃內常住戶口或考入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時戶口為臨沂市蘭山區現行政區劃內常住戶口;
9、海外留學歸國人員應聘須經教育部認定具備同等學歷、學位;
10、2013年應屆畢業生應聘的,其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須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員應聘的,須在2013年5月6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
屬在職人員應聘的,應出具有用人管理權限的部門或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定向、委培畢業生應聘,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已被機關、事業單位錄用(聘任)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2011年以來在各類人事考試中嚴重違紀被通報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能參加應聘。其中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作為條件參加應聘。應聘人員不能應聘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中央、省實施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臨沂市生源或在臨沂市從事基層服務的,以下簡稱基層服務項目人員),服務期滿2年,經考核合格,3年內(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選派和續聘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應聘的,設置專項計劃實行定向招聘。具體崗位詳見附件。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應聘非定向招聘崗位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有關政策,也不再加分。已享受優惠政策就業的,不得再應聘定向招聘崗位。
根據市委辦公室辦字[2011]148號文件規定,設置專項計劃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定向招聘。入伍前為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學生,2012年12月底及以前服役期滿退伍,符合蘭山區接收安置條件,退伍后到區民政部門辦理報到手續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可應聘退役大學生士兵定向招聘崗位,具體崗位詳見附件。
退役大學生士兵應聘的有關政策由民政部門負責解釋。
退役大學生士兵應聘非退役大學生士兵定向招聘崗位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有關政策,也不再加分。已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優惠政策被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得再應聘退役大學生士兵定向招聘崗位。
二、招聘崗位和計劃
招聘崗位和計劃及具體要求詳見附件。
報名結束后,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崗位,計劃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應聘取消招聘計劃崗位的人員,經本人同意,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招聘計劃一經確定并向社會公布,未經市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批準,不得擅自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