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筆試與面試
1.筆試以閉卷形式進行,聘請專家命題,嚴格考試、評卷。考試內容為教育法律法規、教育教學所需的相關理論知識及學科專業知識,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按50%折合計入總分(得分×50%)。
2.根據筆試成績(含照顧分)以各學科招聘人數的2倍確定面試人員。
3.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4.中學和職業中學教師面試采取模擬課堂形式進行,指定教材提前60分鐘準備一節課,試講時間為10—15分鐘,滿分為100分,按50%折合計入總分(得分×50%);幼兒園教師面試采用模擬課堂和技能測試形式進行。模擬課堂,要求運用多元智能教材提前備課,并組織一節時間不超過10分鐘的教育活動,滿分為100分,按20%折合計入總分(得分×20%),技能技巧測試(彈唱、舞蹈、繪畫)滿分為100分,按30%折合計入總分(得分×30%)。
5.享受政策性照顧分值
(1) 內蒙古主體少數民族(蒙古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達斡爾族)考生在筆試成績加權前加2.5分(提供戶籍證明原件);
(2)在烏審旗服務的基層服務項目儲備人才和地方聘用人員筆試成績加權前加2分(由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具證明);
(3)烏審旗生態移民(已移出)和水源地考生筆試成績加權前加2分(由旗人口轉移辦出具證明);
(4)符合多項政策性照顧條件者,照顧分累加,但最高不超過4分;
(5)符合照顧條件的應聘者需在報名時提供相關證明,報名結束后提供無效。
(三)確定擬聘人員與公示
1.根據總分按各學科招聘計劃等額確定擬聘人員(總分并列的筆試成績高者優先)。
2.對擬聘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七天。
(四)檔案審核與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將本人檔案交烏審旗教育局,由紀檢、人事、教育部門進行聯合審查,檔案審查合格者,報烏審旗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后,按相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規定期限內未交檔案或檔案審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分配
報考漢授中學語文、數學、政治、歷史、地理、生物總分第一名的錄聘者分配到嘎魯圖鎮區漢語授課學校工作,其余錄聘者分配到基層中小學工作;報考蒙語授課的蒙語文、英語的第一名和歷史、音樂錄聘者分配到嘎魯圖鎮區蒙語授課學校工作,其余錄聘者分配到基層蒙語授課學校工作;報考職業中學專業課教師錄聘者分配到職業中學任教;報考幼兒園教師錄聘者全部分配到基層幼兒園任教。分配到基層學校、幼兒園任教的教師三年內不得提出工作調動申請。
五、招聘教師的待遇
以上新招聘的教師實行聘用制,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間發放試用期工資,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正式簽訂聘用合同,享受同等條件教師待遇;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新招聘的教師要求在我旗教育系統服務期不少于10年,服務期間不予辦理調離手續。
六、其他
(一)招考成績、招聘結果將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各界和群眾的監督。旗人大、政協對教師招聘工作予以監督,紀檢、人事部門參與教師招聘工作。對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考生一經發現,取消其錄用資格。對違反招考紀律的單位或個人一經查實將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二)錄聘者必須體檢合格才能正式聘用。體檢按《內蒙古自治區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辦法》中有關要求執行,參加體檢人員按規定時間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
(三)錄聘者必須服從崗位安排,對不服從崗位安排的錄聘者將取消錄聘資格。
(四)本方案由烏審旗2013年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經領導小組研究后決定。
七、聯系方式
1、烏審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烏審旗黨政新區6號樓C座301室;
聯系電話:0477-7582202;
電子郵箱:wsqrsjbgs@163.com
2、烏審旗教育局:
地址:烏審旗教育局105室;
聯系電話:0477-7586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