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輔導:Check
Check:自檢,互檢、專職管理者專檢。兩方面:是否嚴格執行了計劃行動方案;實際條件是否發生了變化;不執行計劃原因。計劃執行的結果,即產出的質量是否達到標準的要求,對此進行確認和評價。
Action:對于質量檢查所發現的質量問題或質量不合格,及時進行原因分析,采取必要措施,糾正,保持質量形成的受控狀態。分糾偏和預防兩步。
三階段控制原理: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
事前控制:預先進行周密的質量計劃。強調質量目標的計劃預控,按質量計劃進行質量活動前的準備工作狀態的控制。
事中控制:對質量活動的行為約束,對質量活動過程和結果,來自他人的監督控制。包含自控和監控兩環節,關鍵還是增強質量意識,發揮操作者自我約束自我控制,即堅持質量標準是根本的,監控或他人控制是必要的補充,沒有前者或用后者取代前者都是不正確的
事后控制:對質量活動結果的評價認定和對質量偏差的糾正。
三全控制管理:全面、全過程、全員參與
全面質量控制:建設工程各參與主體的工程質量與工作質量的全面控制。
全員參與質量控制作為全面質量所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就是目標管理。
工程項目質量控制系統與企業質量管理體系不同:用于特定的工程項目質量控制(目的不同);涉及工程項目實施中所有的質量責任主體(范圍不同);控制目標是工程項目的質量標準(目標不同);是一次性的,并非永久性的(時效不同);有效性一般只做自我評價與診斷,不進行第三方認證(評價方式不同)。
項目質量控制系統構成:控制內容:勘察設計;材料設備;施工安裝;竣工驗收。實施的主體:建設單位;工程項目總承包企業;勘察設計單位;施工企業(分包商);工程監理企業。控制原理:計劃系統;網絡系統(主體構成、合同關系和管理關系,控制的層次和界面);措施系統(技術措施、組織措施、經濟措施和管理措施的安排);信息系統(收集、整理、加工和文檔資料的管理)。
項目質量控制系統建立原則:分層次規劃;總目標分解;質量責任制;系統有效性的原則。
項目質量控制工作制度:質量控制例會、協調、驗收和質量責任制度。
項目質量控制系統的活力在于它的運行機制,而運行機制的核心是動力機制,動力機制來源于利益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