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民航運輸輔導:開賬方法
(一)客票的開賬
根據比例分攤、固定收費等確定所承運每張乘機聯的開賬金額后,還需分類匯總相關項目,按不同運輸性質、開賬對象、手續費率等進行分類并開出賬單。
客票開賬過程中應注意的事項有:
(1)正確計算開賬金額。開賬金額的正確計算離不開對票證的審核和正確的比例分攤。在分攤過程中要綜合考慮被分攤額、固定收費、參與分攤航段分攤系數等因素,通過計算分攤商數最終得到承運人的分攤結果;
(2)附齊有關原始憑證及憑證清單?推遍_賬過程中與結算有關的主要憑證就是客票的乘機聯,特別要注意乘機聯的數量要齊全;
(3)若客票經過簽轉,附齊有關簽轉證明;
(4)對于換開客票,原票剩余乘機聯開賬時要附上新票財務聯的影印件;
(5)附分攤小條。各航空公司在客運開賬中會以分攤小(Proration Slip)形式反映上述
比例分攤的因素,開賬時附在有關運輸憑證后。
(二)貨運單的開賬(運費到付)
在貨物運費到付時要采用一種所有航空公司都向其下一家接運人開賬的辦法,這種方法叫累積式開賬(Cummulative Charges Method),又稱咬尾式開賬。
以下對累積式開賬方法做幾點說明:
(1) 在累積式開賬方法下,每一航空公司的開賬金額都可按以下公式計算:
(2) 開賬金額=始發地到交運地的分攤結果 交運地到目的地的手續費
(3) 若存在在始發地發生的其他費用,上述公式可拓展為:
開賬金額=從始發地到交運地的分攤結果 交運地到目的地的手續費 始發地發生的其他費用 (3)若出票人同時也是第一航段的承運人,不影響公式的有效性;
(4)若最后一個承運人在目的地有代理人,則由代理人向提貨人收取全程運費,最后一家承運人再向其代理人開賬。
二、特殊情況下的開賬
(一)客票特殊情況下的開賬
1.改變客票點
當客票的運價分裂點位置不正確或票價組成方法不正確時,可以改變原客票點。
2.票價變更情況下的開賬
被分攤額應以旅行開始之日有效的票價作為確定標準,但是對于在票價變更前所出的票,如果采用的是適用的舊票價,則以實際收取的適用票價為準。
3.客票有關資料不完整或有矛盾時的開賬
(1)不完全乘機聯的開賬。當客票票價計算欄中航程或票價計算點信息不完整或客票的航程有矛盾時,相應航段承運人有權按照不完全乘機聯的做法開賬。即:開賬航空公司有權向出票人開出金額不超過承運航段票價的賬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