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答案A、B、C、D
《招標投標法》第33條規定,投標人不得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在工程實踐中,投標人以非法手段騙取中標的現象大量存在,主要表現在如下幾方面:
(1)非法掛靠或借用其他企業的資質證書參加投標;
(2)投標文件中故意在商務上和技術上采用模糊的語言騙取中標,中標后提供低檔劣質貨物、工程或服務;
(3)投標時遞交虛假業績證明、資格文件;
(4)假冒法定代表人簽名,私刻公章,遞交假的委托書等。
67.答案A、C、E
生產經營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以下統稱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毖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69.答案C、E
《建筑法》第24條規定:提倡對建筑工程實行總承包,禁止將建筑工程肢解發包。建筑工程的發包單位可以將建筑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設備采購一并發包給一個工程總承包單位,也可以將建筑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設備采購的一項或者多項發包給一個工程總承包單位;但是,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單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幾個承包單位。
71.答案A、B、C、D
《招標投標法》第32條第2款規定:“投標人不得與招標人串通投標,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權益。”《關于禁止串通招標投標行為的暫行規定》列舉了下列幾種表現形式:
(1)招標者在公開開標前,開啟標書,并將投標情況告知其他投標者,或者協助投標者撤換標書,更改報價;
(2)招標者向投標者泄露標底;
(3)投標者與招標者商定,在招標投標時壓低或者抬高標價,中標后再給投標者或者招標者額外補償;
(4)招標者預先內定中標者.在確定中標者時以此決定取舍;
(5)招標者和投標者之間其他串通招標投標行為(如通過賄賂等不正當手段,使招標人在審查、評選投標文件時,對投標文件實行歧視待遇;招標人在要求投標人就其投標文件澄清時,故意作引導性提問,以使其中標等)。
77.答案B、C、D、E
《合同法》第91條規定,導致合同終止的原因主要有:
(1)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債務相互抵消;
(4)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5)債權人免除債務;
(6)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
(7)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78.答案B、C、D、E
如果受要約人對要約中的某些條款提出修改、補充、部分同意,附有條件或者另行提出新的條件。以及遲到送達的承諾,都不被視為有效的承諾,而被視為新的要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