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現場檢查
現場檢查是指通過監管當局的實地作業來評估銀行經營狀況的一種方式
現場檢查的形式有:實地審核、察看、取證、談話等。
現場檢查的內容:
(1)合規性檢查
合規檢查永遠是現場檢查的基礎。
(2)風險性檢查
現場檢查和非現場檢查是密切關聯的銀行監管方法,非現場檢查的結果可以指導現場檢查的重點,使現場檢查更有針對性、更有效。現場檢查對是對非現場檢查結果的實證。
3、并表監管
并表監管又稱合并監管,指在所有情況下,銀行監管機構應具備了解銀行機構和集團的整體結構,以及其他監管銀行集團所屬公司的情況。
并表監管包括:境內外業務、表內外業務和本外幣業務。
4、監管評級
CAMELS——駱駝評級制度
資本充足性、資產質量、經營管理能力、盈利水平、流動性及市場敏感性進行評價。
監管評級最終要對銀行進行綜合評級,評級主要以風險程度、資產質量、盈利狀況為主要標準。
我國的“CAMELS ”包括資本充足、資產質量、管理、盈利、流動性、市場風險;最終評級結果分為6級,被評為5級和6級的銀行屬于高風險銀行,銀監會要給予持續的監管關注,必要時可采取處置措施。
二、證券監管的主要內容
(一)法律法規體系——分三層
1、《公司法》、《證券法》、《證券投資基金法》
2、部門規章
3、關于機構、業務、人員、內部控制方面的監管規則
(二)上市公司監管
1、對擬公開發行股票公司的監管
(1)負責監管區內擬公開發行股票公司的輔導改制工作
(2)對轄區內擬公開發行股票公司存在的重大問題和重大風險進行調查
(3)對中介機構在股票發行審核和承銷過程中的違規行為等
2、對上市公司的監管
對轄區內上市公司進行現場監管
(1)對上市公司的定期報告、臨時報告等文件審閱、監管
(2)對上市公司治理結構情況進行監管
(3)對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吸收合并、上市公司收購及股東持股變動等進行監管
(4)督促有退市風險的上市公司充分揭示退市風險
(5)對上市公司進行合理的風險分類
(6)對上市公司融資情況進行監管等等
3、審計及評估業務的監管
(1)對審計及評估等中介機構的機構資格及從業人員資格進行監管
(2)收集轄區內審計及評估等中介機構的公告、定期報告等資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