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體檢、考察
根據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的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員。
體檢工作由市教育局組織實施。
體檢標準參照體檢標準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
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考察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執行,體檢或考察出現不合格時,在符合規定的考生中按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
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錄用的依據。
(四)公示、錄用:
體檢、考察結束后,將擬錄用人員名單在海寧市人才網(www.hnrc.gov.cn)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按錄用審批權限辦理錄用手續并發放《錄用通知書》。對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錄用的、在辦理錄用手續前放棄錄用資格的,在相應職位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
被錄用人員收到錄用通知書,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不再遞補。
錄用后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在報考中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報考資格并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2.考核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參照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下發的《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執行。
3.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海寧市教育局依據有關文件、規定執行。招聘公告、考核成績、體檢、考察及遞補人員的名單等均在海寧市人才網(www.hnrc.gov.cn)上公布,屆時考生可在網上查詢。
監督電話:0573-87226129,0573-87223148.
海寧市教育局
201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