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體檢
根據考試成績,按招聘崗位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并組織體檢。報考中學教師崗位的體檢標準參照全省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體檢標準規定執行。報考計劃生育服務站工作人員的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部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的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或未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進入下一環節,空缺名額按考試成績依次遞補。
體檢結果及進入考核人員名單我們將在解放區人民政府網站發布公告
4、考核
各崗位按1:1進入考核。考核由解放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解放區教育局、解放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統一組織實施。
5、聘用
根據參加考試人員的總成績和體檢、考核結果,擇優聘用,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間,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認真調查落實。公示結束后,按報考崗位由解放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發聘用文件。
擬聘用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不辦理或因個人原因無法辦理聘用手續,取消其聘用資格。
考試聘用人員按崗位管理,由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含試用期)后到解放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鑒證,實行人事代理,辦理入編手續。
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未就業畢業生試用期為1年,其他情況人員按有關政策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由人才市場推薦就業或自主擇業。聘用合同期限(含試用期)為3年。
五、紀律與監督
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第6號令)有關規定,嚴格實行任職回避和公務回避。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凡在招聘過程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名條件,一律取消其參加招聘的資格。無論工作人員還是報考人員在考試聘用過程中出現違紀行為,都要受責任追究,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招聘過程由解放區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未盡事宜由解放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解放區教育局、解放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共同研究決定。
本簡章由解放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391-2917669,0391-2903917(報名期間)
監督電話:0391-291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