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導則與標準學習資料:面源環境影響預測的一般原則
知識點:
一般原則
面源定義:面源主要是指建設項目在各生產階段由于降雨徑流或其它原因從一定面積上向地面水環境排放的污染源。
面源類型:建設項目面源主要有水土流失面源(因水土流失產生的面源)、堆積物面源(露天堆放原料、燃料、廢渣、廢棄物等以及垃圾堆放場因沖刷和淋溶而產生面源)和降塵面源(大氣降塵直接落于水體而產生的面源)。如下所示:
①礦山開發項目應預測其生產運行階段和服務期滿后的面源環境影響。其影響主要來自水土流失產生的懸浮物和以各種形式存在于廢礦、廢渣、廢石中的污染物。建設過程階段是否預測視具體情況而定。
②某些建設項目(如冶煉、火力發電)露天堆放的原料、燃料、廢渣、廢棄物(以下統稱為堆積物)較多。這種情況應預測其堆積物面源的環境影響,該影響主要來自降雨徑流或淋溶堆積物產生的懸浮物及有毒有害成分。
③某些建設項目(如水泥、化工)向大氣排放的降塵較多。對于距離這些建設項目較近且要求保持Ⅰ、Ⅱ、Ⅲ類水質的湖泊、水庫、河流,應預測其降塵面源的環境影響。此影響主要來自大氣降塵及其所含的有毒有害成分。
④水土流失面源和堆積面源主要考慮一定時期內(例如一年)全部降雨所產生的影響,也可以考慮一次降雨所產生的影響。一次降雨應根據當地的氣象條件、降雨類型和環保要求選擇。所選擇的降雨應能反映產生面源的一般情況,通常其降雨頻率不宜過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