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導則與標準學習資料:湖泊完全混合衰減模式的適用條件
、傩『(庫);
、诜浅志眯晕廴疚;
、畚廴疚镞B續穩定排放;
④預測需反應隨時間的變化時采用動態模式,只需反映長期平均濃度時采用平衡模式。
(2)湖泊推流衰減模式的適用條件:
①大湖、無風條件;
②非持久性污染物;
③污染物連續穩定排放。
常用海灣水質預測模式與適用條件
注意:對于地表水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處內容的掌握以前三種水體類型為主,而對于海灣的水質預測模式更是不重要的內容,因此此處大家如果時間允許的話再簡單看一下即可。
例題:1.依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地面水環境》,湖泊完全混合衰減模式適用條件包括( )。
A.大湖
B.小湖
C.持久性污染物
D.非持久性污染物
答案:BD
熟悉預測點布設的原則(參照相關導則)
知識點:
預測點的布設應根據受納水體和建設項目的特點、評價等級以及當地的環保要求確定。
(1)環境現狀監測點應作為預測點。
(2)水文特征突然變化和水質突然變化處的上、下游,重要水工建筑物附近,水文站附近等應預測。
(3)當需要預測河流混合過程段的水質時,應在該段河流中布設若干預測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