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審核和現場初審時應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2、單位蓋章后的《考生信息表》;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4、提供單位出其的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
5、報名點(部門)承諾書。
(三)各報名點應及時將現場初審通過的考生,在網上報名系統中設置為“審核通過”。審核通過的考生于8月6日早8:30至8月9日晚8:30登陸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網上報名系統顯示考生信息為“已繳費”的,方表示報名成功。
(四)特別提醒考生:
1、在報名時,由于自身原因選錯報名點,報錯級別、科目而不能正常參加考試的,以及在考試時未認真閱讀試卷上“應考人員注意事項”而出現問題的,后果自負。
2、考生應將報名上傳的照片沖洗一寸、二寸照片各2張,以備辦理證書時使用
(五)各報名點應嚴格按照報名條件,審查報考人員資格,堅決杜絕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報考。要認真核對報考人員填報的身份證號與本人身份證號碼是否一致,要使用身份證驗證儀辨別身份證真偽,堅決杜絕報名替考、違紀處理期內考生報名。對確實不能出具身份證原件的,必須持帶照片的戶籍證明辦理報名手續,其戶籍證明由報名點收回,經公安機關查驗無誤后封存備查,并將有關情況報市人事考試中心。要審核考生上傳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對身份證號錄入錯誤、照片不清晰等不符合要求的,要予以退回。在現場確認時間截止后仍達不到要求的,不再辦理報名手續。對偽造學歷、證明騙取考試資格或有意修改照片形象特征、采用合成照片等形式違紀的,要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交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并將報名過程中發現的違紀違規人員名單報市人事考試中心。
(六)各報名點于現場確認結束后4天內核對現場審核通過人數和網上審核通過人數,并將報考中級資格考生的相關材料、報名點承諾書、使用戶籍證明人員名單、違紀違規人員名單報市人事考試中心審核。
各報名點、市直各部門要加強考風考紀宣傳,要特別提醒考生:“考后國家將對所有應試人員的作答數據進行雷同監測,對于作答雷同試卷將取消成績,并按規定權限和程序進行違紀處理。請各位考生嚴格遵守考場規則,熟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依法、誠信參加考試,既不抄襲他人答案,也不提供或縱容他人抄襲本人答案!
四、嚴肅處理報名違紀人員
對于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人員,已經報名的,取消考試資格,已經考試的,取消考試成績,將違規違紀人員名單及有關情況通報到違紀違規人員單位及主管部門,并敦促有關部門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從嚴處理,堅決禁止和打擊弄虛作假騙取報名考試資格的行為。經復查發現報名資格審查不嚴格的縣市區,取消其報名點資格,對有關人員視情節輕重予以相應處理。
五、考試收費
按照魯價費發[2004]196號文件規定,考務費每人每科44元。
六、教材證訂。
考試用書征訂工作與報名工作同時進行,考生可自愿訂購。
(一)現場訂書
市直各部門,中央、省屬駐濟單位匯總所屬考生訂書項目,填寫《2013年度經濟專業考試用書征訂單》,于現場確認時報市人事考試中心,同時繳納教材費。各報名點于7月24、25日前將本報名點的《2013年度經濟專業考試用書征訂單》、教材費報市人事考試中心。
各報名點要高度重視并加強對2013年經濟考試用書的征訂、發行的組織管理工作,發揮好主渠道統籌管理考試用書征訂與發行工作的作用,要以誠信服務考生,堅決杜絕考試管理部門參與推銷盜版書的行為,以認真負責的精神為考生應考提供真實的學習材料。
(二)網上訂購
考試用書集中發送后,為方便考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將通過“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http://rsks.class.com.cn)提供網上零售服務。
2013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