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方法學習資料:環境要素
(1)環境要素。環境要素也稱作環境基質,是構成人類環境整體的各個獨立的、性質不同的而又服從整體演化規律的基本物質組分。通常是指自然環境要素,包括大氣、水、生物巖石、土壤以及聲、光、放射性、電磁輻射等。環境要素組成環境的結構單元,環境結構單元組成環境整體或稱為環境系統。
(2)環境遙感。用遙感技術對人類生活和生產環境以及環境各要素的現狀、動態變化發展趨勢,進行研究的各種技術和方法的總稱。具體地說,是利用光學的、電子學的儀器從高空(或遠距離)接收所測物體的反射或輻射電磁波信息。經過加工處理成為能識別的圖像或能用計算機處理的信息,以揭示環境如大氣、陸地、海洋等的形狀、種類、性質及其變化規律。
(3)環境災害。由于人類活動引起環境惡化所導致的災害。是除自然變異因素外的另一重要致災原因,其中氣象水文災害包括:洪澇、酸雨、干旱、霜凍、雪災、沙塵暴、風暴潮、海水入侵。地質地貌災害包括地震、崩塌、雪崩、滑坡、泥石流、地下水漏斗、地面沉降。
(4)環境區劃。環境區劃分為環境要素區劃、環境狀態與功能區劃、綜合環境區劃等。
(5)環境背景值。環境中的水、土壤、大氣、生物等要素,在其自身的形成與發展過程中還沒有受到外來污染影響下形成的化學元素組分的正常含量。又稱環境本底值。
(6)環境自凈。進入到環境中的污染物。隨著時間的變化不斷降低和消除的現象。
(7)水土保持。研究水土流失規律和防治水土流失的綜合治理措施。
(8)水源地保護。為保證飲用水質量對水源區實施的法律與技術措施。
(9)水質布點采樣。為了反映水環境質量而確定監測采樣點位,采集水樣的全過程。
(10)水質監測。采用物理、化學和生物學的分析技術,對地表水、地下水、工業和生活污水、飲用水等水的質量進行分析測定與評價的分析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