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稅收分類
稅收按課稅對象的不同主要分為所得稅、流轉稅和財產稅。其中,流轉稅是指以商品交換和提供勞務的流轉額為征稅對象的稅收,流轉稅是我國稅收收入中的主體稅種,占稅收收入總額的60%左右,主要流轉稅稅種有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關稅等。所得稅是指以納稅人的所得額為征稅對象的稅收,我國目前已經開征的所得稅有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財產稅是指以各種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為征稅對象的稅收,我國目前開征的財產稅有土地增值稅、房產稅、車船稅、契稅等。我國除上述三大類稅之外,還可再分出資源稅類和行為稅類。資源稅是指對開發和利用國家自然資源而取得級差收入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稅,目前我國資源稅類包括資源稅、土地使用稅等。行為稅是指對某些特定經濟行為開征的稅,目的是為了貫徹國家政策的需要,目前我國行為稅類包括印花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等。
稅收按計量課稅對象的標準不同劃分為從價稅和從量稅。從價稅是指以征稅對象的價格為計稅依據的稅收,如增值稅、營業稅等。從量稅是指以征稅對象的數量、重量、容量或體積為計稅依據的稅收,如我國消費稅中的啤酒、汽油、柴油等課稅項目采用的就是從量稅的形式。
按稅收與價格的美系劃分可分為價內稅和價外稅。價內稅是指稅款構成商品或勞務價格組成部分的稅收。價外稅是指稅款作為商品或勞務價格以外附加的稅收。從我國目前的稅制看,消費稅、營業稅等屬于價內稅,增值稅在零售以前各環節采取價外稅,在零售環節采取價內稅。
按稅負能否轉嫁劃分可分為直接稅和間接稅。直接稅是指由納稅人直接負擔稅負、不發生稅負轉嫁關系的稅收,如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財產稅。間接稅是指納稅人能將稅負轉嫁給他人負擔的稅收,如各種流轉稅稅種。
按稅收管理權限和使用權限劃分可分為中央稅、地方稅、中央和地方共享稅。中央稅是指中央管轄課征并支配的稅種,如我國目前的消費稅、關稅。地方稅是指由地方管轄課征并支配的稅種,如我國目前的契稅、房產稅、耕地占用稅、土地增值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等。中央和地方共享稅是指屬于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共同享有并按照一定比例分成的稅種,如增值稅、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證券交易印花稅等。
(四)拉弗曲線與征稅的限度
拉弗曲線是對稅率與稅收收入或經濟增長之間關系的形象描述,因其提出者為美國經濟學家阿瑟·拉弗而得名。該曲線的基本含義是:保持適度的宏觀稅負水平是促進經濟增長的一個重要條件。
如圖12—1圖所示,橫軸表示稅率的高低,縱軸表示稅收收入或經濟增長。其機理如下,在較低的稅率區間內,稅收收入將隨稅率的增加而增加,但由于稅收畢竟會對納稅人投資和工作的積極性產生影響,繼續提高邊際稅率超過一定的限度,將對勞動供給與投資產生負激勵,進而抑制經濟增長,使稅基減小,稅收收入下降。拉弗曲線提示各國政府:征稅有“禁區”,要注意涵養稅源。這里的稅源主要是指國民收入,即GDP或經濟增長。
這一來自供應學派的觀點,產生于20世紀70年代,是對之前長期盛行的凱恩斯主義需求管理失效的一種回應。需求管理理論認為經濟停滯、就業不足是由于圖12—1拉弗曲線稅率總需求不足造成的,因而主張擴大政府支出規模,并帶動宏觀稅負水平的迅速上升。然而增加稅負、擴大財政支出、赤字累積的結果,是經濟增長的停滯與通貨膨脹并存,即出現“滯脹,(經濟增長停滯與通貨膨脹并存),使需求管理陷入了惡性循環。供應學派反其道而行之,主張解決“滯脹”問題應該著眼于供給方.面,主要是改善勞動及資本供給的數量和質量。由此,20世紀80年代以來,在全球掀起了降低稅率、擴大稅基的改革浪潮。

圖12—l 拉弗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