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財政稅收輔導:國債的發行和推銷機構
國債的發行機關是中央政府或者中央財政部門。
國債的推銷機構包括:
(一)金融機構
(二)郵政儲蓄系統
(三)中央銀行
政府利用中央銀行推銷國債,一般不用付出費用,可降低國債的發行成本。但若分不清推銷國債和監控貨幣流通、執行貨幣政策的責任,可能誘發通貨膨脹。
(四)財政部或國債局——花費較多。
二、國債的發行價格(掌握)
(一)平價發行:發行價格等于證券票面金額。國債利率等于市場利率。
(二)折價發行:發行價格低于證券票面金額。
(三)溢價發行:發行價格高于證券票面金額。國債利率高于市場利率較多的情況下才會出現。
三、國債的發行方式(掌握)
(一)公募法(公募拍賣法或公募投標法)
即通過在金融市場上公開招標的方式發行國債。其特點主要有
(1)發行條件通過招標決定
(2)拍賣過程由財政部門或中央銀行負責組織
(3)主要適用于中短期政府債券,特別是國庫券的發行。
具體的拍賣方法有:
1. 價格拍賣——認購者對價格進行投標。
2. 收益拍賣——認購者對利息率(投資收益率)進行投標。
3. 競爭性出價——財政部門事先公布債券發行量,認購者據此自報愿接受的利率和價格。
4. 非競爭性出價——對一般小額認購者或不懂此項業務的認購者,可只報擬購債券數量。
(二)承受法
由金融機構承購全部公債,然后轉向社會銷售,未能售出的差額由金融機構自身承擔。
(三)出賣法
即政府委托推銷機構利用金融市場直接售出國債。
(四)支付發行法
政府對應支付現金的支出改為債券代付。一般在兩種情況下使用
(1)國家暫時無力籌集大宗現金
(2)受款者無法拒絕非現金。
(五)強制攤派法
四、國債的利率
(一)國債利率的確定(掌握)
國債利率主要是參照金融市場利率、銀行利率、政府信用狀況和社會資金供給量等因素來確定的。
國債利率應參照金融市場的利率而決定
1. 我國國債利率主要以銀行利率為基準,一般略高于同期銀行存款的利率水平。
2. 國債利率應依政府信用的狀況而決定。
3. 國債利率應根據社會資金供給量的大小而決定。
(二)國債利率的計算方式(熟悉)
單利計息的公式為: F=P(1 ni)
復利計息的公式為: F=P(1 i)n
在實際收益率相等的情況下,單利計息國債的票面利率一般高于復利計息國債的票面利率。
(三)國債的償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