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經濟基礎輔導:債的分類
(1)以債的發生原因可作如下分類
① 合同之債
合同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 , 受法律保護。
② 侵權之債
侵權行為是侵害他人財產或人身權利的不法行為,侵害人有義務賠償給他人造成的損失,受害人有權請求賠償。
③ 不當得利之債
不當得利是指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
④ 無因管理之債
無因管理是指沒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進行管理或者服務的,有權要求受益人償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費用。
(2)以債的主體為標準劃分
① 單一之債
單一之債是指債務人與債權人各為一人。
② 多人之債
定義
多人之債是指債務人或債權人為兩人或兩人以上。
分類
按份之債
按份之債是指債權人為二人以上的,按照確定的份額分享權利。債務人為二人以上的,按照確定的份額分擔義務。
連帶之債
連帶之債是指債權人或者債務人一方人數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享有連帶權利的每個債權人,都有權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負有連帶義務的每個債務人,都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義務,履行了義務的人,有權要求其他負有連帶義務的人償付他應當承擔的份額。
8、知識產權的概念
知識產權是指人們對于在科學、技術、文學、藝術等領域的創造性智力成果和在生產經營活動中使用的識別性標記依據法律所享有的權利的總稱,包括著作權 ( 版權 ) 和工業產權 ( 含專利權和商標權 ) 。
9、知識產權的分類
(1)著作權
也稱版權,是指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權所有人對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
著作權的主體、客體和內容是著作權的基本構成要素。
(2)專利權
專利是專利權的簡稱,是指一項發明創造向國家專利機關提出專利申請,并經審查合格后,國家專利機關依法授予申請人在規定的時期內實施其發明創造的專利權。
我國專利分為發明專利、使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三種。
(3)商標權
① 商標
商標是商品生產者或者經營者在自己的商品上用來區別其他生產者或者經營者的商品的一種顯著標志。
這種標志通常用文字、圖形或者二者的組合構成。
② 商標權
商標權又稱商標專用權,它是指商標注冊人對其注冊商標所享有的專有權利。
商標權的內容包括注冊商標專有使用權、禁用權、續展權、轉讓權、許可使用權等等,其中專有使用權是基本的核心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