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重大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在什么時限內寫出書面報告?
答:重大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在24h內寫出書面報告,按以上所列程序和部門逐級上報。
7.施工發生后應如何保護現場?
答: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和事故發生地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嚴格保護事故現場,采取有效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
因搶救人員、疏導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應當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做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有條件的可以拍照或錄相。
8.因工程建設需要臨時占用城市綠地時,應辦理何種手續?
答:因建設或者其他特殊需要臨時占用城市綠化用地,須經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臨時用地手續。
9.因工程建設需要砍伐樹木時,應如何辦理?
答:砍伐城市樹木,必須經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補植樹木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
10.實施施工項目工程驗收應具備的條件是什么?
答:根據建設部78號令法規規定:在完成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準備竣工驗收時應具備:
(1)施工單位應提出工程竣工報告。工程竣工報告應經項目經理和施工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
(2)對于委托監理的工程項目,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了質量評估,具有完整的監理資料,并提出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工程質量評估報告應經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
。3)勘察、設計單位對勘察、設計文件及施工過程中由設計單位簽署的設計變更通知書進行了檢查,并提出質量檢查報告。質量檢查報告應經該項目勘察、設計負責人和勘察、設計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
。4)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5)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6)建設單位已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7)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
。8)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對工程是否符合規劃設計要求進行檢查,并出具認可文件。
。9)有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準許使用文件。
。10)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委托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等有關部門責令整改的問題全部整改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