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及相關知識輔導資料:中標人法律責任
(1)中標人將中標項目轉讓給他人的,將中標項目肢解后分別轉讓給他人的,違反《招標投標法》規定將中標項目的部分主體、關鍵性工作分包給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轉讓、分包無效,處轉讓、分包項目金額5‰以上lO‰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可以責令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2)中標人不履行與招標人訂立的合同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給招標人造成的損失超過履約保證金數額的,還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沒有提交履約保證金的。應當對招標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3)中標人不按照與招標人訂立的合同履行義務,情節嚴重的,取消其2~5年內參加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投標資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