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工程學習資料:固定總價合同
【案例1】
因為采用固定總價合同的條件是: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計在施工過程中環境因素變化小,工程條件穩定并合理;工程設計詳細,圖紙完整、清楚,工程任務和范圍明確;工程結構和技術簡單,風險小;投標期相對寬裕,承包商可以有充足的時間詳細考察現場、復核工程量,分析招標文件,擬訂施工計劃;合同條件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十分清楚,合同完備。本工程招標圖紙粗略,投標期短,地形和地質條件復雜,所使用的合同條件和規范是承包商所不熟悉的。因此,不宜采用固定總價合同方式。
(2)是B方的責任。
B方投標風險意識較差。直到工程施工中才發現缺少住宅樓的基礎圖紙,從而發現漏報了住宅樓的基礎價格,B方的預算員認為A方在招標文件中漏發了基礎圖不能說明是A方問題。B方應該在接到招標文件后對招標文件的完整性進行審查,將圖紙和圖紙目錄進行校對,如果發現缺少,應要求A方補充,同時向業主提出索賠。
(3)不妥之處有:
1)《招標投標法》中針對招標項目的規定對本工程招標投標活動不適用。因此從發招標文件到收投標文件僅10天時間明顯不符合《招標投標法》的規定。
2)在本工程中,A方在招標文件中沒有提出合同條件,而在確定承包商中標后才提出合同條件,這是不合理行為。本工程采用承包商不熟悉的英文合同文本、英國規范,并未在招標文件中明確規定,造成承包商投標文件編制與招標人意圖不符而返工,屬于招標人的過錯。
3)本案例中“經過四次反復退回投標文件重新做標報價”的做法,違反了《招標投標法》的規定。
(4)為了避免廢標,投標人應注意:
1)對招標文件要求做出實質上的響應,如資質、工期、質量等要求。
2)投標文件沒有明顯不符合要求的重要缺陷。如按招標文件格式填寫,內容齊全,關鍵字清晰,投標人名稱或組織機構與資格審查一致,投標單位公章及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簽字或蓋章、相應資格的注冊師簽字等。
3)不作弄虛作假或串通報價的標書,不做不正當行為。
4)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標書。
(5)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將擬進行的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情況書面告知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告知后即可施工。
【案例2】答:
(1)施工單位對進場材料應該進行驗收檢驗。
①進場材料應進行數量和外觀檢驗,做好相應的檢驗記錄和標示。
②檢查生產廠家的質量證明和出廠合格證。材質證明應包括:生產廠名稱、出廠日期、出廠編號(爐、批號)、試驗數據。
③要求復驗的材料應檢查取樣送檢證明報告。
(2)對于建設單位供應的鋼管沒有質量證明書就直接使用不正確。因為建設單位供應的材料(甲供材)也應該按照工程材料進場要求進行驗收,應同等處理,確保工程不使用不合格材料。
遇到這種情況,施工單位首先要向建設單位索取材質證明書和出廠合格證;如果沒有上述證明時,應按設計文件的要求和材料制造標準對材料進行檢驗,確認達到合格的標準;三是有復驗、抽驗的材料應按要求檢驗。
(3)如果在這批材料必須立即投入使用,而又無質量證明文件或證明文件不全時,可以做讓步接收處理,但同時應做到:①讓步接收必須履行一定的程序;②對于讓步接收的材料做好標記,便于追溯;③待生產廠家的質量證明文件到了后進行檢查,合格后作好記錄,撤銷讓步接收;如果不合格,則退換該批材料,已經安裝的要拆掉。
(4)施工單位甲施工隊的錯誤在于沒有事先報送材料計劃、超限額亂領和多領料,未嚴格執行限額領料制度;施工完后,沒有及時辦理退庫。
正確的做法是:①材料計劃應包括:規格、型號、數量、需用時間等,由材料供應部門審批;②按照材料的需要計劃,限額領料;③完工后及時辦理材料退庫。
(5)工業管道安裝工程敷設及安裝之后的施工程序是:管道與設備連接——儀表安裝——試驗及清(吹)洗——防腐與保溫——調試與試運行——交工驗收。
【案例3】答:
(1)機電工程項目成本由直接成本和間接成本構成。背景中的臨時設施費、二次搬動費是直接成本;固定資產使用費、工程保修費是間接成本。
(2)施工用的原材料、輔助材料、燃料和動力、外協加工費、計件工資下的生產工人工資等是變動成本;管理費中的辦公費、差旅費、折舊費、管理人員工資等是固定成本。
(3)計算如下:
1)計劃成本=1500×(1-5%)=1425萬元
2)人工費降低額=1425×10%×2%=2.85萬元
3)材料費降低額=1425×60%×4.7%=40.185萬元
4)機械費降低額=1425×15%×5%=10.6875萬元
5)其他直接費降低額=1425×5%×10%=7.125萬元
6)間接費降低額=1425×10%×10%=14.2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