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及有關政策規定和有關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完全符合招聘條件的崗位報名。
2.報考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材料必須真實完整,如有意隱瞞有關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的,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填寫資格審查表字跡應工整清晰,嚴禁涂改。資格審查表中凡有字跡改動痕跡的,一律按作廢處理,責任由本人自負。
3.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專業崗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核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五)領取《準考證》:
經資格審查合格,報考人員于2012年12月21日正常上班時間到蓬溪縣教體局人事股領取《準考證》,逾期未領取《準考證》的考生按自動放棄處理。代領者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報考人員有效身份證復印件領取。
(六)繳費標準:
根據四川省物價局、財政廳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實際操作技能測試費按80元/人收取。
報考人員于現場報名資格審查合格后,按以上標準繳納考試費用(實際操作技能測試費80元/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全部減免考試考務費:
1.根據《國務院關于在全國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國發〔2007〕19號)、《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意見》(川委發〔2005〕9號)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規定的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四川省農村扶貧開發規劃(2001-2010年)的通知>》確定的農村絕對貧困家庭考生;
3.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災難等導致一時不能維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難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憑民政部門發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憑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于現場資格審查合格后當場辦理減免手續。
(七)崗位調整:
公開考核招聘崗位無人報考的,由縣人社局取消該招聘崗位。取消的情況,由縣人社局在縣人社局網站上向社會公布。
四、考核
(一)專業考試內容
考核招聘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指導和監督,縣教體局和招聘單位共同組織實施。采取實際操作技能測試的方式進行。
1、實際操作技能測試
實際操作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報考者對所報崗位的業務技術能力和實際工作能力,測試時間為30分鐘,其中:準備10分鐘,實際操作20分鐘。實際操作技能測試成績由考官組成員在考試過程中根據考生操作情況進行打分,在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計算出平均分值為考生該項考試最后得分。
2、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實際操作技能測試成績
(二)考試時間、地點:
公開考核招聘崗位考試時間、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