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資格審查
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委按照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填寫《忠縣2012年四季度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并按規定繳納考務費。
(三)領取《準考證》
考生憑本人身份證于2012年12月21日到忠縣教委人事科領取《準考證》。
(四)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分筆試和面試。招聘崗位名額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2.未達到該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名額至規定比例,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緊缺特殊崗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
1.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分為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每科分值為100分,公共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專業科目測試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公共科目及專業科目均采用客觀性命題,用2B鉛筆作答。
筆試時間初定于2012年12月22日,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2.面試
面試人選按各招聘單位中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2的比例,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達不到1:2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數額;無法遞減的,考生公共科目筆試與專業科目測試成績之和不低于其他崗位進入面試人員的最低成績,方可進入面試。其中,緊缺特殊崗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面試比例。若面試人選最后一名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素養、教學技能、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面試分值10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能確定為參加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時間另行通知。未按通知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者視為自動棄權。
3.考試考核總成績
考試考核總成績=公共科目成績×30% 專業科目成績×30%+面試成績×40%
五、體檢
(一)按各招聘類別中各專業學科擬招聘人數,根據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選。
在確定體檢人選時,如考試考核總成績相同則依次按以下順序確定:學歷高者優先、筆試成績高者優先、專業知識成績高者優先。體檢時間另行通知,未按通知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為放棄體檢。
(二)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的有關要求并結合崗位和行業的實際需求組織實施。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縣人力社保局和縣教委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不合格、放棄體檢出現的缺額不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