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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等九部門《關于進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有關政策的通知》(川人發〔2007〕16號)等文件規定,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以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且經服務所在地縣以上團委(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報考事業單位的,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每服務滿1周年(截止報名結束時間),可享受筆試成績加2分。
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大學生村(社區)干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組通〔2010〕4號)文件規定,2007年以來全省從高校畢業生中統籌選聘到村(社區)任職、并與縣(市、區)人社部門簽訂聘用合同、在村(社區)任職滿兩年以上(截止報名結束時間)、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社區)干部。報考省、市(州)、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每工作滿1周年,筆試成績加2分,被縣以上組織、人社部門評為優秀的另加3分。
符合上述加分政策規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則加分,加分最高不超過6分。已按規定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或直接考核進入)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再次參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項目加分政策。
申請加分的報考者,務于2012年11月1日——11月2日17∶00前將服務所在地縣以上團委(或組織部、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證明、考核材料、服務合同(協議)和服務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交夾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股(建設中路87號,縣政府四樓),以便審查。材料不齊備、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責任自負。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由夾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予以加分。
五、筆試成績公布
筆試總成績于2012年11月16日前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樂山人事考試網(http://ls.scpta.gov.cn/)公布。對考試成績有疑問的報考者,可于2012年11月20日17:00前到夾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結果于申請查分后3個工作日內通知本人。
六、面試資格審查及面試
1、招聘單位依據各崗位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個別崗位報名達到開考比例,因缺考導致面試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可以視為有效比例,但該崗位考生總成績不得低于同類形成競爭的崗位擬聘人員總成績最低分,否則不再進入下一環節。招聘主管部門負責對進入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員于2012年11月26日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到報名地點領取《面試通知書》,逾期未領視為自動放棄。
2、通過面試資格審查的人員,按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繳納面試費80元。
3、因面試人選資格審查出現空缺的或在領取面試通知書前自愿放棄面試(須以書面形式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出現空缺的,按同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在領取面試通知書后,因面試人選缺考而產生面試實際開考比例低于規定比例的,仍視為有效比例。
4、面試時間為2012年11月30日前,具體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后考生的總成績(折合后的筆試成績+折合后的面試成績)于面試結束后3日內,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樂山人事考試網(http://ls.scpta.gov.cn/)公布。
5、面試組織形式:
由縣教育局在縣紀委監察局、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監督和指導下負責組織實施。
七、體檢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招聘主管部門依據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按照應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如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排序;如筆試成績相同,按《公共基礎知識》成績排序,如再相同,需加試,以加試成績排序)。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向招聘主管部門書面申請復檢一次,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經復檢仍不合格的,按參加該崗位面試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遞補。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報考者本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