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政審
從體檢合格人員中,根據聘用崗位名額和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政審對象。公開考試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規定程序,對政審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廉潔奉公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審核,同時復查其報考資格,寫出政審報告,并將政審結果告知被政審對象。政審不合格的,從面試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進行體檢、政審。
在考核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經學校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取消考生的擬聘用資格:
(一)不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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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ㄎ澹┨峁┨摷僮C明材料的;
。┰谝幎〞r間內不能提供學歷證書、學籍檔案及人事檔案材料的;
(七)按法律法規規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況。
八、公示
根據應聘人員的考試、體檢及政審結果,由公開考試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規定程序上報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并在遵義人事人才網及學校網站上公示七天。對擬聘人員在公示期間有異議的,公開考試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按規定進行調查核實,并將調查核實情況以書面形式向領導小組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匯報。
九、聘用
1、對擬聘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公開考試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按規定程序報領導小組研究審定,然后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2、凡因體檢、政審不合格及個人棄權等原因產生的聘用空額,從該崗位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至低依次等額遞補。
十、監督檢查
學校公開考試招聘工作,接受同級人大、政協、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歡迎新聞單位和社會監督。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和回避制度,保證考試聘用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凡違反聘用紀律和有關規定的,按人事部令〔2005〕第6號和有關規定處理。
對違反聘用規定和紀律的報考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資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處理。其中有考場舞弊行為或提供報考虛假材料的報考人員,3年內不得報名參加我市事業單位招考。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監督電話:0852-8935019(校紀委)
0852-8662655(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網址:www.zyrs.gov.cn
遵義醫藥高等專科學校校園網:www.zunyiyizhuan.com
遵義醫藥高等?茖W校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